工厂安全标志管理程序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5-09-07 00:09 【字体:

1. 目 的

确保工厂范围内使用的安全标志按国家、行业标准采用统一的样式、色彩与形状,并以此范例推动工厂其它领域的现场、目视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程序适用于工厂生产区、生活区内设立的所有安全标志。

3. 工作程序与控制

3.1责 任

道路交通安全标志由农业部负责;

电力专用安全标志由热电分厂负责;

其它安全标志由设立所在分厂、部门负责;

所设立的安全标志采购指导见附录;

3.2 安全标志的分类

3.2.1 警告性标志 黑色边框黄色三角形。按常规注明警告、危险或小心;

3.2.2 禁止性标志 红色边框和红色叉的白色圆型。按常规注明禁止某一种行为;

3.2.3 指令性标志 蓝色圆型。注明在某环境下必须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3.2.4 电力专用性标志 按电力行业标准;

3.2.5 消防性标志 红色方形/长方形;

3.2.6 信息性标志 灰色方型/长方形、白色文字;

3.2.7 企业安全文化性标志 方形/长方形、红色文字、公司标志;

3.3 安全标志的文字

图示标志至少要有中文文字,尽可能以英文同时写上;

非图形标志应以中英文书写;

3.4 安全标志的更换

设立安全标志时,必须把过时的、不符合规范的标志去除,设立新标志时必须确保:

1) 统一的距基准面高度;

2) 标志鲜明;

3) 使不熟悉该区域的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4) 定期维护保养;

4. 参考资料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5. 修改记录

6. 附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