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正司局级)刘强带队的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一行抵达湖南,开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项督查。
当天下午,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大剑主持会议,向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汇报我省贯彻落实《意见》进展情况。省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罗德龙代表省安委办作专题汇报,省编办、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自的工作进展。
李大剑指出,《意见》下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在反复调研、认真打磨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贯彻中央精神与紧扣湖南实际相结合、当前治标与长远治本相结合、总结以往好经验与大胆探索新举措相结合、直面问题敢于突破与立足实际量力而行相结合,“干货”很多,亮点纷呈。
李大剑表示,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将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攻坚、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三下降、一遏制”目标,即生产经营性事故总量、职业病新增发病率、较大事故持续下降,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下一步在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但是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对我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等工作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下一步要进一步细化改革措施,明确责任清单,制定详细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湖南省安监局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