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经营醇基液体燃料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8-06-14 00:06 【字体: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沅陵县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醇基液体燃料行为,杜绝在燃料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 613日,县公安、安监、交通、食药工质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公告》,禁止非法经营醇基液体燃料。

  一是凡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储存、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二是凡未取得交通部门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车辆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一经发现有从事非法经营醇基液体燃料的,将严格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下一步,县安委办将继续加大检查和宣传力度,强化醇基液体燃料源头管控,并印制1000余份《关于禁止非法经营醇基液体燃料的公告》,组织宣传人员深入各乡镇、村、机关、社区、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广泛张贴,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沅陵县安监局 张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