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8-03-06 00:00 【字体:

湘安监函﹝2018﹞21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湖南省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请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于20183月底前将工作方案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报送省安监局工贸处(联系人及电话:黄雪球,0731-89751246;电子邮箱:353465560@qq.com)。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35

湖南省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7年以来,经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全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省共排查粉尘涉爆企业903家,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130余家,现有556家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企业治理基础工作仍然薄弱,隐患仍然存在,安全保障水平不高;二是部分市州整治目标不明确,基础工作较差;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跟踪督办不够,工作没有形成闭环。全省安监部门务必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明确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继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 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 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 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 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1. 20183-5月,宣传培训阶段,分级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各地完成对各级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一次粉尘防爆专题培训。省安监局将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专家送教上门,采取不同方式对安监人员和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市州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针对性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监管人员基本掌握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检查方法。

  2. 2018 6-7月,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阶段。企业要对照专项整治上述列出的10项重点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台账,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照管辖权限上报相应的安监部门。

  3. 20187-8月,全面整改阶段。借助科研机构力量配合专项整治。省安监局将继续聘请有关科研机构为专家团队,分别对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进行全面体检,对一般性涉粉企业专项整治进行指导,帮助企业划分危险区域,对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进行排查,消除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隐患。县市区要参照省局的做法,积极指导或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消除安全隐患。

  4. 20189-10月,总结验收阶段。县市区按照全覆盖的要求进行验收,市级监管部门按照不低于辖区内涉粉企业20%的比例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验收质量。省安监局将组成专家组,按照每个市州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报全省。

  整治工作结束后,请各市州于201811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及以下4个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安监局工贸处(联系人及电话:黄雪球,0731-89751246;电子邮箱:353465560@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厌烦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部署,分清轻重缓急,按照作业场所人数从多到少、行业风险从高到低,合理制定整治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彻底摸清底数,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各地要下大力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在去年上报有关数据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认真甄别粉尘是否可爆,核实涉粉作业人数是否准确,特别是要核清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企业底数,坚决防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失控漏管。

  (三)严格执法检查,扎实开展整治。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要求,紧紧围绕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强化执法检查,开展集中整治。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由省安监局直接执法,30人及以上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由市州监管部门直接执法,其他涉粉企业由县级监管部门执法。各地在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时,要将粉尘涉爆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单位。对作业人数多、爆炸风险高、不主动落实整改措施的粉尘涉爆企业要严格执法、从严处罚。

  附件:1. 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2.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3. 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4.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湘安监函﹝2018﹞21号文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