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安监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8-04-24 00:00 【字体:

  湘安监党组发﹝2018﹞2号

机关各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发电〔20189号),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经局党组会议(扩大)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安监局党组

  2018423

  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发电〔2018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作风建设,通过明规矩、担责任、查问题、抓整治、严追究,确保安监部门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以及省局党组原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进一步将严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含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电子货币等,下同)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

  1.除外事接待和商务活动外,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

  2.严禁在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用公款安排迎来送往性质的聚餐、宴请和送礼。

  3.因公出差,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另有标准规定)和住宿费,严禁不交或少交。

  4.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不得以虚假名义和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不得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或巧立名目宴请。

  5.严禁同城公务宴请。长沙城区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单位食堂按单位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安排。

  6.严禁违规接受请吃。不得接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二)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方面

  7.严格执行“三个全面暂停”“二个一律暂停”“三个一律停止”。全面暂停项目审批、全面暂停项目建设、全面暂停搬迁使用。在严禁申报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项目建设(含新建、扩建、改建、购置,下同)基础上,专项治理期间,全省一律暂停各类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审批(已列入国家规划、有中央专项支持渠道的项目除外);对已建成未搬迁的办公用房(含变相建设和搭车建设)、各类技术业务用房,一律暂停搬迁。凡属办公用房项目或变相建设、搭车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已审批但未开工或已在建的各类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凡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或建设资金来源违规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未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或权限审批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8.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一律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全面彻底清理,严禁虚假整改,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整改。

  (三)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方面

  9.严禁违规收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收受或者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

  10.严禁违规送礼。不得用公款送礼或以各种名义使用公款报销、冲抵送礼费用。不得以公款赠送土特产。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电子货币等。

  11.严禁收多交少。对送红包礼金的人要严肃批评;拒收不了的红包礼金要及时上交组织,并如实报告送礼人情况,绝不能以廉政账户当挡箭牌”“收多交少

  二、专项治理步骤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428日,机关各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围绕以上三个方面问题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清理核实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每一张差旅票据、每一笔红包礼金。坚持立行立改,对公款吃喝或使用公款违规报销、冲抵吃喝费用,应当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严防新的浪费。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应当在一个星期内按规定上交,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

  (二)深入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治理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机关纪委牵头负责,办公室、规财处协助,各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积极配合。省纪委派驻安监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要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的要及时约谈支部书记(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督促整改。

  (三)及时汇总上报。427日前,各支部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要详细造册并附说明,经支部书记签字后按要求上报机关纪委综合汇总。局领导的自查自纠情况由所在支部统一上报。机关纪委将省局机关自查自纠情况以省局党组名义上报省专治办;自查自纠结束后,相关问题发现和查处情况,向省直工委实行一月一报。

  三、专项治理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局上下务必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绝不允许阳奉阴违、变通办理。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抓深抓细抓紧抓实抓到位。局领导特别是局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主动查、坚决改,决不能置身事外、心存侥幸、搞形式走过场,也决不搞下不为例、姑息护短。

  (二)严查典型案例。机关纪委要加强执纪监督,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无论是上级交办或移送的,还是自查自纠发现的,要始终保持对问题快速反应的灵敏度、果断处置的执行力,既要防患苗头成问题,更加严查典型案例以警示。

  (三)从严追究责任。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后调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往问题且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廉政档案,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时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坚持一案双查,对专项治理期间查处的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所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并及时实名通报曝光。

  各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局党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