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专题轮训班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8-09-19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2018年省安监局安全监管干部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监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近期举办两期(4班)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专题轮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含国家级、省级功能开发区安监局)在职在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和全省各安全生产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计划培训260人,分两期(4班)培训 (参训名额分配方法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报到地点和联系人
(一) 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10月11日报到。
第二期: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10月18日报到
(二)报到地点
景天大酒店(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416号)。
(三)培训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培训组织单位):刘庆,电话13787243751,电子邮箱1335069876@qq.com。
省安监局:吴永胜19973180018;李银河(人事处),0731-89751255。
三、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请各市州安监局按照省局分配名额认真组织人员参训,于2018年9月28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参加培训班(第一期、第二期)报名回执(附件2)电子邮件发送至1335069876 @qq.com。
(二)前期准备。参训学员报到前,请收集整理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案例或应急管理论文1件(篇),报到时将案例纸质稿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人员专题轮训班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交培训班会务组。案例、申请表和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的电子版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
(三)培训证件。参训人员中(救护队除外)尚未取得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的,填报《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附件4),经培训考核合格予以颁发执法证件;已经取得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且到期的,填报《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件换发申请登记表》(附件5),经培训考核合格予以换发执法证件。
(四)费用情况。培训班培训费和食宿费由省安监局承担。
(五)有关要求。请各地合理确定人员分别参加第一、第二期培训,每个市州指定一名负责人。在培训期间,学员所在单位原则上不得给学员安排工作任务,学员不得请假;对旷课或不遵守纪律情节严重的学员将予以通报。结业考核不合格的,需重新参加学习并自负培训费用。
附件:1.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专题轮训班名额分配表
2.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专题轮训班报名回执
3.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专题轮训班学员信息登记表
4.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
5.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件换发申请登记表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9日
湘安监函﹝2018﹞115号文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