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审核评定和现场抽查2018年度基层安监机构标准化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8-11-05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省安监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湖南省基层安监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湘安监发〔2018〕2号), 2018年全省29家基层安监机构应当完成标准化建设,并在县市区初评、市州组织复核基础上,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各地建设情况进行书面评定和现场抽查。现就审核评定和现场抽查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1月15日前,各市州安监局完成本地区示范建设基层安监机构的复核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
2.11月30日前,省应急管理厅组织有关处室人员对各地建设情况进行书面评定和现场抽查。
二、核查内容和方式方法
1.审核评定内容:对照《湖南省基层安监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规定的建设项目、要求、标准,逐项进行审核。审核采用100分制,逐项予以打分,得分80分以下视为不达标。《基层安监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审核打分细则》(试行)详见附表。
2.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协调、规财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带队组织开展现场抽查工作,行程等具体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安监机构标准化建设是有效解决长期制约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和短板问题,是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线监管堡垒。示范建设是引领全省基层安监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风向标,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后期工作推进,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积极引导,认真配合组织开展基层安监机构标准化示范建设审定和抽查工作,总结示范建设经验,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新路子,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
(二)严格初核复核标准。各市州、县市区要从严要求,参照《基层安监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审核打分细则》(试行),逐项检查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情况,突出基础建设标准化、监督管理法治化、综合工作规范化,严格标准,注重质量,不得搞形式、走过场。
(三)严格纪律。现场抽查期间,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轻车简行,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廉洁自律,不得饮酒,不得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礼品礼金及土特产等。
(四)及时报送资料。请各市州安监局于11月15日前,将本地区建设工作的复核情况报告和相应佐证材料报省应急管理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x89751230@126.com或通过OA系统消息传递李银河(0731-89751255,19973180081)。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
湘应急办函﹝2018﹞7号文件附表--基层安监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审核打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