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整改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问题的函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8-11-07 00:00 【字体:

  湘应急函﹝2018﹞9 号

  长沙市、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湘西自治州安监局: 

  按照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和《关于对各市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实施联系指导的通知》(湘安监函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监函号)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督查组于个市州的项主要事故隐患和问题(见附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安全风险认识不够,评估诊断不充分,有意压低风险等级问题突出;二是未按要求全面开展安全设施设计或设计诊断,或者未按设计要求有效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各项管控措施;三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控不到位,票证没按规范标准填写,危害因素识别不准确,相关安全措施落实不够;四是操作规程不完善,关键工艺控制指标缺失或不具体或未及时修订更新;五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不符合企业实际,安全培训不到位,等等。 

  请认真组织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做好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消除类似事故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执法文书于2018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附件:主要事故隐患和问题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8117  


湘应急函﹝2018﹞9 号附件--主要事故隐患和问题.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