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确定煤矿企业安全监管主体的函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9-01-04 10:05 【字体: 大 中 小】
为认真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煤安监监察〔2018〕3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理顺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堵塞煤矿安全监管漏洞,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请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属地和一矿一安全监管主体的原则,确定辖区内市、县二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煤矿名单,明确每一处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相关具体情况请填写《煤矿企业安全监管主体情况统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月21日前报送我厅(含电子文档),以便我厅按有关规定统一公示。联系人:朱俊东;电话:0731-89751152;邮箱:172928313@qq.com。
附件:煤矿企业安全监管主体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湘应急办函﹝2019﹞1号文件附件--煤矿企业安全监管主体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