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19第4号)--终止受理烟花爆竹涉药机械设备安全论证申请公告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9-01-29 11:38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22号) “对涉药机械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论证,并制定严格的企业安全标准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说明书。”之规定,自即日起,省应急管理厅终止烟花爆竹涉药机械设备研发单位安全论证申请受理和论证组织。相关工作依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机构承担并对论证结果负责,具体办法按即将颁布的湖南省地方标准《烟花爆竹涉药机械设备安全论证规程》执行。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涉药生产环节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应当依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第九条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专家进行安全性能、安全技术要求论证。未进行安全性论证的,依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四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