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9-04-15 15:09 【字体:

  湘应急函﹝2019﹞40号

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

  汛期将至,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防汛抗旱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煤矿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煤矿水害事故,根据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9]1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汛期水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防范煤矿水害重大风险

  汛期气温高、灾害性天气多,是煤矿水害事故的多发季节,雨季三防工作尤显重要,根据省气象局、省水文局联合预测分析,汛期我省降雨北多南少,其中湘中以北地区持续偏多,湘南地区前多后少,汛期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较大。各有关部门及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防汛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防汛领导组织机构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应急预案到位、抢险物资储备到位、监测预报措施到位、机构人员责任落实到位,积极防范化解水害重大风险,严防淹井、透水等水害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近年来,我省关闭退出的小煤矿图纸资料保存不善,井下开采情况不清,积水不明,水害威胁严重。各煤矿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立即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要重点检查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和老空水害隐患普查认证情况,进一步查清矿区范围及周边老空积水情况。二要重点检查煤矿三专二探一撤人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配齐专职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三要重点排查地面防排水设施,要对井田范围内的排水沟、泄洪渠、防洪坝等地面防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尤其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煤矿,要防止地表水体倒灌矿井。四要重点全面检查供电、排水系统。加强对矿井供电线路的检查工作,确保输电线路正常供电;认真检查变电所及各种继电保护、避雷器等设备,保证灵敏、可靠。雨季来临之前,煤矿要开展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和防水系统性能测试,对测试中发现排水泵、排水管路、起动设备、防水闸门等存在问题的要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

  三、督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开展防治水专项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用好煤矿安全体检成果,并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和煤矿复工复产专项验收,统筹推进防治水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掘停建,省厅将适时组织防治水专项督查。

  2.加强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向煤矿企业通报暴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可能引发洪水的情况,及时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下达全井撤人指令。

  3.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认真做好汛期安全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和煤矿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险情,要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度汛。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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