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6-08-25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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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6-08-25 00:0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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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正式施行。日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主任高双喜、副主任孔亮详细解读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总共包括7章、48条,比原《办法》增加了9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当前,应急预案工作重心已向推动企业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实现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方面转变。为此,在适用范围增加“宣传、教育、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同时在管理原则中增加“动态管理”环节,以强化应急预案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的主体责任,解决预案工作在企业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负责人的应急预案工作职责。 

  (三)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原则,突出以应急处置为核心;不再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专项预案作强制要求,简化各类预案内容,以推进应急预案简明化,解决企业预案上下一般粗、内容重复等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近年来的实践表明,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是提升第一时间应急处置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处置卡的规定。 

  (四)调整了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增加了成立编制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条款;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衔接的规定,增加了预案衔接、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和公布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取消了应急预案评审必须邀请预案管理部门参加的强制性规定;为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预案多头备案、审查过多、跨区域企业预案备案主体不明等问题,防止应急预案备案作为前置审批,结合工作实际将备案主体调整为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备案方式明确为告知性备案,增加了备案时限要求,并界定了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主体。 

  (五)加强了应急预案实施。为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删除了原《办法》“三年一修订”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预案定期评估和发生事故后及时评估总结,以及法定情况出现时强制修订的制度。 

  (六)调整了相应法律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处罚相关规定,在第五章“监督管理”中将应急预案纳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的必要内容;在第六章“法律责任”中增加了应急预案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细化执法标准和内容,明确执法权限。 

  高双喜:预案不是现场救援方案,企业必须找准预案定位 

  必须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主体责任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工作的关键所在。《安全生产法》和《办法》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应急预案工作责任。企业要带着强烈的责任感来做好应急预案工作,尤其要从资金、人员和管理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一层层、一级级地抓落实。否则造成严重后果就会依法受到惩处,追究责任。 

  各类企业必须要找准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解决“预案是什么、干什么”问题。这是预案工作的起点和落脚点,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强调一下,预案不是现场救援方案、不是作业规程、更不是应急制度汇编,预案是事前准备的工作方案,其主要功能是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可以说是应急机制的载体、应急培训的大纲、应急演练的脚本和应急行动的指南。因此,企业要紧扣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应急能力开展应急预案制修订、培训演练等工作,推动应急预案实战化应用。只有这样,应急预案才能落地,才能发挥作用。 

  孔亮:应急预案须保彰权责分配、应急响应、资源调配的有效性 

  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应急预案主要用于明确事前、事中、事后谁来做、做什么、何时做、用什么做。因此,一个好的应急预案必须要满足三个有效性。第一,权责分配的有效性。就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结合本企业的组织体系,确立最优化的运行机构,即明确需要什么样的应急机构,有哪些人参与,职责又是什么,等等。第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就是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确定最优化的应急流程和措施,即明确什么时候最该干什么、怎么干,等等。第三,资源调配的有效性。就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确定最优化的应急资源调配程序和方法,即明确如何保障资源、如何调集资源等内容。 

  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不仅关乎预案的质量,也起到完善应急准备的作用,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比应急预案本身更为重要。因此,要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就必须做到:基于风险、立足现有;规范程序、全员参与;做实评审、严格把关;演练评估、动态修订。 

  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三大亮点 

  亮点一:重在事前准备 

  新修订的“办法”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所谓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所谓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亮点二:扭转形式主义 

  《办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此为《办法》“求真务实”的第二个体现:改变预案的静态管理,转变为镶嵌进入日常管理工作的动态管理。 

  此外,《办法》以法律责任的形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束,并且强化预案与日常管理的紧密契合。如《办法》第六章还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负有的法律责任。 

  看来,只有把预案工作镶嵌进入日常管理,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预案的应有功能。 

  亮点三:强调真实实用 

  如果缺乏可操作性,那么应急预案如同纸上谈兵。因此,预案编制要强调实际操作为导向。新修订的“办法”明确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来编制真实、实用的预案。 

  预案编制后还要定期演练,让相应岗位的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此外,还要告知周边,提醒周边的利益相关群体和部门,都要提前做足准备。 

  《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