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8-10-10 11:36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书面报告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安监发〔2018〕3号)要求,湖南省安监局组织专家对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条件进行了书面核查,指出了问题,量化了分数。现将专家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一、全省原有安全培训机构145个,按要求上报资料的安全培训机构101个,未上报相关资料的安全培训机构44个。经专家核查打分,上报资料的安全培训机构得分80分以上12个、70-79分45个、60-69分20个、60分以下24个。按照湘安监发〔2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专家核查得分情况,处理意见如下:
1. 记分80分及以上的,对照问题自我整改。
2. 记分60-79分的,边整改边完善。要求11月底前整改到位,并由所属管理权限安监局核查具备相关安全培训条件后报省安监局;过期整改不到位的,暂停使用培训管理平台账号,待达到安全培训条件后恢复有效账号。
3. 记分60分以下的,视为达不到安全培训条件,暂停开展培训业务进行整改,暂停使用培训管理平台账号。要求12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报所属管理权限安监局初步核查具备相关安全培训条件后报省安监局及时开通其培训管理平台帐号;过期还整改不到位的,按新报告从事安全培训的机构对待。
4. 没有按要求上报资料的44个安全培训机构,视为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撤销使用培训管理平台账号权限。
二、2018年度书面报告安全培训条件的17个培训机构。其中:上半年已审核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3个,新报告并由所属管理权限安监局初步核查具备安全培训条件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的机构12个,予以分配培训管理平台账号,并参照原有账号使用做法,账号有效期暂设3年;其他2个新报告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待属地安监局明确意见后再予审核。
三、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试行)》(煤安监行管〔2016〕19号)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认定并书面报告安全培训资料的13个我省电工进网作业证培训机构(共16个,3个未报资料)、湖南省煤炭管理局认定并书面报告安全培训资料的6个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视为暂时基本具备安全培训条件,本次暂不打分,予以分配账号并暂设有效期1年。分配账号的各机构要加大投入,严格对应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配齐配强相应设施设备,有效期到期达不到对应培训条件的,暂停账号使用。
附件:1.全省安全培训机构核查情况表
2.安全培训条件不达标培训机构名单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0日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1号)--文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