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总量管控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5-09-01 11:32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守好安全生产底线、打好蓝天保卫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总量管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严格总量控制措施,推动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守护蓝天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燃放总量管控。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年初依据上一年度各市州空气质量状况及考核指标要求,向各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本年度烟花爆竹销售总量管控建议。各市州人民政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统筹考虑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结合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的《省内烟花爆竹销售削减建议方案》,科学测算本地区烟花爆竹年度销售总量管控目标,减量幅度以本地区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实际值与省考核指标的差距为重要依据确定。各市州应依据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省内批发企业布点规划,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控批发企业总量,对不具备安全条件且未按要求整改的批发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各地公安部门应严格依据市州人民政府公布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合理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不向禁放的县市区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结合市州销售总量管控目标,依法制定或完善本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将零售网点总量减少至大气环境可承受阈值内。严禁在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本通知发布前已布设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新颁。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督促市州应急管理局指导落实。(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

(二)开展全链条安全整治。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打非工作机制,明确政府负责人和牵头部门,常态化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实施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组织推动全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管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并依法吊销有关证件。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督促地方人民政府统筹考虑群众传统节庆需要、公共安全需要、大气污染防治需要,依法科学合理划定并公布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省公安厅负责强化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管理,严查违规燃放行为,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庆及城市核心区、文物保护单位周边部署开展巡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经道路运输的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长沙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等)

(三)加快环保关键技术研发。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聚焦烟花爆竹原材料供给、生产、燃放等关键环节,有序推进与绿色发展密切相关的关键基础材料、颠覆性技术、工艺设备攻关,重点开展钝感烟火药、无(微)烟烟火药、无硫安全新型开苞药、可降解包装新材料、光色材料、低噪音烟花发射及无火药礼花发射技术、自动化智能化烟花爆竹生产设备、生产线、含高氯酸盐废水综合治理等技术工艺装备研发。鼓励和支持成熟军工技术在烟花爆竹行业绿色发展的应用。面向未来重大消费需求,推动建立跨行业、跨学科交流机制,加强行业发展前沿技术布局。(责任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湘科集团)

(四)促进产品品种升级。优化调整产品结构,积极淘汰安全风险大、环境污染大的烟花爆竹产品,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品种研发创新,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参与升烟花爆竹产品的环保水平,促进产品迭代升级。(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

(五)推进绿色产品消费。围绕绿色消费需求,鼓励企业增强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畅通绿色产品认定和流通渠道,组织流通企业与绿色产品供应商开展供需对接。紧跟绿色环保发展趋势,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模式,增强全社会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销售总量管控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促落实。将禁限放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导致空气质量严重反弹的地区启动约谈问责,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汇报进展情况。

(三)形成工作合力。运用好信息化系统,加强系统互联及数据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