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资质认可决定书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6-07-07 11:45 【字体: 大 中 小】
湘应急许(资质)撤销字〔2026〕第1号
湖南安标验证认证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0月20日申请,并于2025年11月10日取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编号:湘应急2002)。经查,你单位在2025年度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延期时,提交的9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材料中,有5人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满足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所要求的条件“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之规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取得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湘应急许(资质)延决字〔2025〕第001号)。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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