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应急】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布2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5-11-07 11:10 【字体: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强基固本攻坚,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长沙市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现将2起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案例1:长沙市某玻璃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安全阀)进行定期检测案

基本案情

2025423日,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工贸行业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行动中,发现长沙市某玻璃有限公司某车间的一台空压机储气罐的安全设备(安全阀)未见检验标识,现场提出整改建议。529日,执法人员对该设备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已完成整改。813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抽查,发现中空线车间现场有一台空压机储气罐的安全设备(安全阀)未定期检测。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考《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章第一节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中,该公司在前期执法检查中,相同问题已被执法部门指出,却未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暴露出其安全管理存在被动应付、排查不彻底的严重问题。执法部门基于其未能主动消除隐患的事实,依法不予从轻处罚,体现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警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案例2:长沙市岳麓区某食杂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

今年4月,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反映长沙市岳麓区某食杂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实,发现店内存放有闪光雷4个、小盘鞭4封。经查实,店主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为方便周边邻居,自行购买了少量烟花爆竹用于经营。执法人员现对店内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考虑该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实质后果,违法所得较少,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对当事人减轻处罚,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烟花爆竹属于高危物品,国家对其经营实行严格的许可证管理制度。一旦放松对微量经营的监管,极易助长违法经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本案中,执法机关在综合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上缴物品等情节后,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但并未免除处罚,体现了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也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任何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不论规模大小,均属违法,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