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直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脱贫攻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湘直通〔2017〕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广大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和责任强化,确保顺利完成“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局党组同意,决定在机关各支部召开“脱贫攻坚”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4月16日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结合“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要求,联系各支部工作实际,对照查摆、认真整改。
二、主要内容
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局领导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1.认真组织学习。学习内容包括: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②4月16日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③《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17〕1号)。
2.深入开展讨论。坚持问题导向,联系驻村帮扶工作实际,针对支部帮扶对象,总结回顾扶贫帮困所做的工作、发挥的作用,分析问题和不足,重点围绕脱贫质量不高、对象识别不准、资金项目监管不严、帮扶工作不实、内生动力不足、工作落实不力等方面认真查摆,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3.积极建言献策。结合省直工委“我为扶贫献一策”活动要求,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围绕助力脱贫攻坚,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以支部为单位建言献策。
4.深化拓展工作。整合支部力量,发挥支部资源优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的指示要求,各支部必须明确一项以上抓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时间安排
5月3日开始,5月19日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各支部对开展好“脱贫攻坚”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情况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本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形成情况报告和支部整改措施,填写《“脱贫攻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情况表》(见附件)并于5月19日前交机关党委。
2.机关党委、人事处、省纪委驻安监局纪检组将派人指导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支部书记述职和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3.机关党委将会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及时通报,并将会议成果直接输送到“脱贫攻坚”工作中。
湖南安全职业技术学院的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可以支部委员会(扩大)或者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学院领导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完成情况请于5月19日前综合报省局机关党委。
附件:“脱贫攻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完成情况表
中共湖南省安监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