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15-201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9-03-05 16:03

  • 索引号:430S00/2019-12403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9-03-05 16:29 17:13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15-201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相关项目单位: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发展,2018年省财政厅在省直部门全面开展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委托湖南仲桥三湘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15-201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第三方绩效评价,评价资金总额为36,168元,抽查及现场评价省本级、衡阳市、娄底市、郴州市、永州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的专项资金项目409个,评价资金为11047万元,以此形成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三年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1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秀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立后,对全省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仍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中就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因个别项目尚未启动,使财政资金无法按时拨付。此次现场评价409个项目中,绝大部分项目财政资金能及时拨付到位,但也存在个别项目因迟迟未能启动,致使财政资金无法按时拨付。如湘财企指〔201614号指标文株洲市茶陵县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50万元,因项目尚未启动,资金还在财政局账上,影响资金执行进度。

  2、资金拨付后因项目无法落实被收回重新分配。在此次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有的单位在项目申报时没有落实资金的具体用途,致使财政指标文下达后项目不能使用,只能将指标收回重新分配。如衡阳市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湘财企指〔201574号指标文分配应急救援设备购置420万元,因项目无法落实,指标被收回重新分配给湖南安全职院。

  3、部分单位的项目资金未及时投入使用。在此次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因项目推进速度慢,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本次现场评价工作409个项目中,有多个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如株洲市茶陵县火田镇人民政府,湘财企指〔201617号原福源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隐患治理50万元;益阳市安监局,湘财企指〔201614号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80万元;衡阳市安监局,湘财企指〔201614号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80万元;邵阳市安监局,湘财企指〔201614号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80万元;娄底市冷水江市安监局,湘财企指〔201574号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50万元;永州市安监局,湘财企指〔201574号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资金到位80万元;湘西州花垣县安监局,湘财企指〔201574号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80万元,均因项目推进速度慢,使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投入使用,影响专项资金效益的发挥。

  4、存在未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的情况。《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1514号)第十六条规定:“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但个别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资金,将部分项目资金更改为其他项目支出。如湘煤集团白沙矿区救护大队,湘财企指〔201574号应急救援设备购置专项资金60万元,其中基地演练场地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5万元,进口轻便支付设备专项资金45万元;实际支出基地演练场地基础设施建设38.72万元,超支23.72万元系挤占进口轻便支付设备资金23.72万元。

  5、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欠规范。为了保证专项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各资金使用单位必须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但现场评价时发现,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普遍比较薄弱,有的单位平时没有进行专项核算,专项资金与普通资金混在一起核算,一起管理,没有体现专款专用的原则。

  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原则,请各存在问题的项目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存在问题项目单位名单附后),并于2019430日前将整改报告以单位正式函件反馈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相关项目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置,对反馈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单位2019年不予安排。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9122


文件附件--2015-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