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1-04-13 16:04

  • 索引号:430S00/2021-0300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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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1-04-13 16:19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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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湘应急﹝202124

应急管理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我厅对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体系建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湖南省体系建设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020年中央下达湖南省体系建设资金68429万元转移支付预算,具体为:财建〔202039366609万元,财资环〔2020881820万元。

(二)湖南省对中央体系建设资金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湖南省按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将中央体系建设资金68429万元全部分配下达至省本级、14个市州及相关县市。其中:

湘财企指〔202066号分配资金66609万元,重点支持抢险救援装备配备和基层备灾能力建设,其中抢险救援装备配备项目重点提高水域救援、城市排涝和快速救援能力等装备配备;基层备灾能力建设主要为多灾易灾及交通偏远乡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灾物资。具体为:水域救援专业队建设21388万元、大型水上工程抢险救援船2500万元、基层应急通讯能力建设2814万元、备灾点防汛物资7095万元、备灾点救灾物资22312万元、区域应急救援中心装备配备3500万元、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灾物资7000万元。

湘财企指〔202082号分配资金182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国家级试点县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前期准备和试点阶段的工作任务。其中:长沙县500万元,石门县550万元,安化县770万元。

(三)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在下达体系建设资金的同时,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要求,认真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后形成汇总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报应急管理部备案。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省财政厅已将财政部下达湖南省的体系建设资金68429万元全部及时按规定拨付至受灾地区和省直有关单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截止至绩效自评报告日,2020年度体系建设资金68429万元,已使用32911.02万元,资金执行率48.09%。各项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1)基层应急通讯能力建设。湘财企指〔202066号分配基层应急通讯能力建设资金2814万元,至绩效评价日止,实际使用2807.0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9.75%

2)备灾点防汛物资。湘财企指〔202066号分配备灾点防汛物资资金7095万元,至绩效评价日止,实际使用7016.0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8.89%

3)备灾点救灾物资。湘财企指〔202066号分配备灾点救灾物资资金22312万元,实际使用21267.8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5.32%

4)水域救援专业队建设。湘财企指〔202066号分配水域救援专业队建设资金21388万元,至绩效评价日止,项目采购工作没有完成,资金执行率为0%

5)大型水上工程抢险救援船。湘财企指〔202066号分配大型水上工程抢险救援船资金2500万元,至绩效评价日止,项目采购工作没有完成,资金执行率为0%

6)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湘财企指〔202066号分配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含装备配备、应急救灾物资)10500万元,至绩效评价日止,项目采购工作没有完成,资金执行率为0%

7)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湘财企指〔202082号分配资金1820万元,用于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前期准备和试点阶段的工作任务,至绩效评价日止,实际使用资金182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严格资金分配原则和程序。资金分配原则方面:一是以因素法为主,按照灾种确定分配因素、定档次和每档金额;二是倾斜受灾重的市县;三是倾斜深度贫困县;四是统筹考虑灾区重建任务、前期下拨资金和市县前期资金投入等。

资金分配程序方面:一是及时组织省财政、自然资源、水利、交通、住建、民政、扶贫、气象等部门召开会商会,了解掌握各地受灾情况和工作情况;二是充分征求市县意见,扩大市县自主分配权;三是结合灾情,根据不同灾情的因素指标和原则,对资金安排范围、档次和资金额度等拟定初步资金安排方案,经省财政厅和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呈报省政府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下达资金。

(2)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于2020102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天通一号卫星通讯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116日下发了《关于规范管理使用2020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对中央体系建设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拨付使用要求、物资采购管理、监督管理有关工作作了明确的规定。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于20205月、9月分别在长沙市、衡阳市举办了三期省级培训班,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开展本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对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提出了要求。同时,多层次、多时间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

4)开展专项调研,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20201026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研的通知》,统一部署了全省范围的针对包括中央体系建设资金在内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调研。现场调研主要采用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台账、乡镇看点和入户咨询等方式进行,每县至少查看2处现场点。通过专项调研,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了专项资金相关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的原则,基本上完成了向中央有关部委备案的总体绩效目标。

1.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完成87个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为受灾地区提供物资设备保障,基层备灾能力得到加强。

2.备灾点防汛物资采购。完成129个备灾点防汛物资采购,为多灾易灾及交通偏远乡镇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为受灾地区防洪抢险提供物资设备保障,提高了基层备灾点防汛能力。

3.基层应急通讯能力建设。为我省59个地震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县市区配备天通一号卫星电话,目前已经完成采购1061部,提升了基层应急通讯能力。

4.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已基本完成三个试点县的地震、地质、气象、森林火灾等灾害的致灾调查,房屋、交通、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历史灾害、减灾能力和重点隐患调查,基本形成第一批普查成果;对国家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总结三个县的组织实施模式,为全省全面实施提供经验。

5.抗洪抢险救援装备。水域救援专业队建设资金21388万元、大型水上工程抢险救援船资金2500万元、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含装备备配备及应急救灾物资)资金10500万元至绩效评价日止,资金没有使用,项目采购工作没有完成,离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差距较大。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基层应急通讯能力建设:2020年为59个地震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县市区配备天通一号卫星电话,年度预算资金2814万元,实际使用2807.08万元,完成率为99.75%

备灾点救灾物资及备灾点防汛物资采购:2020年完成87个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及129个备灾点防汛物资采购,添置应急抢险设备171082(套、件、辆),添置应急抢险物资1796117(套、件),年度预算资金29407万元,实际使用28283.94万元,完成率为96.18%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0年完成3个县普查试点,编制实施方案1套,形成普查数据成果1套,完成了年度目标值。

(2)质量指标。2020年下发了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基本技术参数要求,添置设备验收通过率100%、添置物资验收通过率100% ,均完成年度目标值。

3)时效指标。2020年湖南省财政收到应急救灾资金后30个工作日下拨至县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县级财政收到救灾资金在60天内下达至资金使用单位;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及备灾点防汛物资采购在2021210日前完成了95%,至绩效评价日止完成了96.14%;天通一号卫星电话采购工作至绩效评价日止完成了99.75%。以上指标均完成年度目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2020年通过基层应急通讯能力建设、备灾点防汛物资采购及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备灾能力,保证了灾区的社会秩序稳定,完成了年度目标值;通过天通一号卫星电话的使用,在地面通讯中断等极端情况下卫星电话累计使用频次8次,年度目标值≥5次,完成率为160%。通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对提升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作用效果显著,完成了年度目标值。

2)经济效益。2020年通过使用天通一号卫星电话,紧急避险和转移安置了37938人,年度目标值≥200人,大幅度超过年度目标值。

通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形成了普查成果,为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减轻灾害损失效果显著,行业部门数据共享程度提高,完成了年度目标值。

3)可持续影响。2020年通过基层应急通讯能力建设、备灾点防汛物资采购及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工作,逐步增强了基层防汛备灾能力;通过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可持续发挥减灾救灾的作用;基层应急通讯能力建设可发挥作用2年以上。以上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值。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基层群众对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满意度98%;灾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无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无受灾群众投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市县的行业部门对普查工作满意度100%。以上指标均完成了年度目标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及原因

1.水域救援专业队建设采购没有完成。由于前期采购方案论证期较长,政府采购程序较为复杂,202011月,湖南消防总队向国家消防救援局上报了《中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委员会关于研究财政部下拨湖南省6个支队水域救援专业队装备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报告》。2021210日,完成了项目预算审计。32日,总队选定了代理机构,分为车辆类和装备类两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目前正在制定招标文件,下一步将发布招标公告。

2.大型水上工程抢险救援船采购没有完成。该项目建设比较复杂,水域救援任务对该船的整体功能需求要求高,设计、建造都需通过公开招标,且设计审核时间长,目前正在通过EPC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3.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采购没有完成。该项目按照省政府要求由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统筹益阳、衡阳、怀化三个应急区域中心建设,装备及应急物资根据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由益阳、衡阳、怀化中心提出采购初步计划方案,经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后再组织采购工作。目前已完成采购初步计划方案的论证工作。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省将提高工作效率,全力督促项目开展,加快工作进度,在20216月前完成全部物资采购工作。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结果应用。认真及时整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同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结果公开。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专此报告。

附件:12020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绩效目标自评表

22020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抗洪抢险救援装备和基层应急备灾能力建设)绩效目标自评表

3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工作信息表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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