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5-06-16 16:06
- 索引号:430S00/2025-12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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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6-16 16:4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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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应急管理部、财政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的要求,我省对2024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以下简称“救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湖南省救灾资金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中央下达湖南省救灾资金149032万元转移支付预算,具体为:财资环〔2024〕67号1300万元,财资环〔2024〕70号4200万元,财资环〔2024〕71号14166万元,财资环〔2024〕72号20300万元,财资环〔2024〕92号10000万元,财资环〔2024〕95号7100万元,财资环〔2024〕96号12500万元,财资环〔2024〕157号49261万元,财资环〔2024〕185号28106万元,财资环〔2024〕189号2099万元。
(二)湖南省中央救灾资金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湖南省按照应急管理部和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全省灾情实际,及时将中央救灾资金149032万元全部分配下达。具体为:湘财预〔2024〕172号5500万元、湘财预〔2024〕181号1612.8万元、湘财预〔2024〕201号11922万元、湘财预〔2024〕207号1000万元、湘财预〔2024〕210号6000万元、湘财预〔2024〕217号16865.2万元、湘财预〔2024〕229号12500万元、湘财预〔2024〕227号14166万元、湘财预〔2024〕363号49261万元、湘财预〔2025〕35号28106万元、湘财企指〔2025〕1号2099万元。
(三)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和湖南省财政厅在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的同时,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要求,认真填报《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后形成汇总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报应急管理部备案。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2月向应急管理部备案呈报了《湖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申报了生活救助、防汛抢险、地质灾害救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冬春生活救助五类资金年度总体目标及具体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省财政已将财政部下达湖南省的救灾资金149032万元按规定全部及时拨付至受灾地区和有关省直单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截至绩效自评报告日,2024年度分配的中央救灾资金149032万元,已使用118899.27万元,资金执行率79.78%(主要原因为财资环〔2024〕185号下达的28106万元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我省收文时间为2025年1月7日)。各项救灾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1)生活救助
2024年中央分配我省生活救助资金59630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报告日,实际使用53585.1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9.86%。具体情况如下:
①财资环〔2024〕72号分配第四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7000万元,实际使用16710.77万元,预算执行率98.30%;
②财资环〔2024〕92号分配第六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00万元,实际使用1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③财资环〔2024〕96号分配第八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1000万元,实际使用10879.26万元,预算执行率98.90%;
④财资环〔2024〕71号清算下达低温雨雪冰冻受灾群众救助资金11952万元,实际使用11698.41万元,预算执行率97.88%;
⑤财资环〔2024〕185号(2025年1月7日收文)清算下达第二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9678万元,实际使用4296.72万元,预算执行率44.40%。
(2)防汛抢险
2024年中央分配我省防汛抢险资金21328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报告日,我省实际使用11109.8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2.09%。具体情况如下:
①财资环﹝2024﹞67号分配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1300万元,实际使用904.22万元,预算执行率69.56%;
②财资环﹝2024﹞70号分配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3000万元,实际使用2445.96万元,预算执行率81.53%;
③财资环﹝2024﹞72号分配第四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300万元,实际使用3100万元,预算执行率93.94%;
④财资环〔2024〕95号分配第七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000万元,实际使用4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⑤财资环〔2024〕96号分配第八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500万元,实际使用430.70万元,预算执行率28.71%;
⑥财资环〔2024〕185号(2025年1月7日收文)清算下达第二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228万元,实际使用229万元,预算执行率2.78%。
(3)地质灾害
2024年中央分配我省地质灾害救灾资金14500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报告日,我省实际使用124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58%。具体情况如下:
①财资环﹝2024﹞70号分配第三批地质灾害救灾补助1200万元,实际使用964万元,预算执行率80.33%;
②财资环〔2024〕95号分配第七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100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报告日已实际使用30万元,预算执行率0.97%。该批资金有2900万元分配至资兴市用于地质灾害应急治理,资兴市灾后重建实行整体异地搬迁政策,异地搬迁尚未完成,地质灾害点应急治理需完成整体搬迁后开展,所以资金尚未投入使用。整体搬迁工作预计2025年9月份完成,目前已启动地质灾害点治理的前期工作。
③财资环〔2024〕185号(2025年1月7日收文)清算下达第二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200万元,实际使用250万元,预算执行率2.45%。
(4)低温雨雪冰冻
财资环〔2024〕71号清算下达低温雨雪冰冻应急抢险资金2214万元,实际使用1625.46万元,预算执行率73.42%。
(5)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财资环〔2024〕157号分配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49261万元,实际使用49235.7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9.95%。
(6)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
财资环〔2024〕189号分配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2099万元,实际使用209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分配科学性
我省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分配资金。资金按照以因素分配法为主科学分配,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各地应急救援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定资金补助标准,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大幅提高救灾效率。针对出现决堤险情的华容县、湘潭县和降雨极端性强、灾情最重的资兴市,给予资金、物资需求100%保障。
2.资金下达及时性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到各县(市)财政。我省建立了救灾值班值守制度和资金快速核拨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资金拨付不过夜,快速直达灾区和应急抢险一线。
3.资金拨付合规性
资金下达至县(市)后,各县(市)应急管理局会商本级财政部门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受灾情况和受灾人数及灾情严重程度等方面因素进行资金分配,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分配下拨至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户申报、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程序执行,物资采购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录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系统后,直接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
4.资金使用规范性
各单位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各单位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建立较为规范的工作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我省建设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并在2023年上线运行,从而实现了救灾资金补贴对象数据采集、资金申报、分级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公开公示,确保了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
5.资金执行准确性
2024年度分配的中央救灾资金149032万元,已使用118899.27万元,资金执行率79.78%,整体预算执行较好。但因个别中央资金下达时间为2025年12月底、我省2025年1月7日收文(财资环〔2024〕185号),以及部分资金申报的项目完工时间为至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任务量,因此部分地区资金暂未支出,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各级资金管理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都按要求制定了资金绩效目标,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完成目标值,较好地发挥了各类资金的效益。2025年2月26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应急函﹝2025﹞37号),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省直有关单位对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截至绩效自评报告日,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省直相关单位全部按要求提交了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为加快预算执行,我省多措并举落实支出责任,一方面加大转移支付下达力度,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加强转移支付管理,有力推动县(市、区)加快支出进度;另一方面我省财政配套安排了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市州、县(市、区)也相应安排了其他本级救灾资金,较好地履行了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我省中央转移支付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恢复受灾地区生活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1.生活救助资金。2024年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受灾群众107.94万人、过渡期生活救助56850人次、抚慰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家属125人次,较好地完成了灾区受灾群众转移安置、需紧急生活救助、慰问、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等救助工作;恢复重建因灾倒损民房10047户、维修一般损坏民房20813户,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2.防汛抢险资金。2024年出动抢险救援力量344077人次,投入防汛防台风设备404台(套)、投入防汛防台风物资6143.77吨,完成了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完成了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工作;处置了突发险情6258起;开展了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3.地质灾害资金。对全省66个县(市、区)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出动抢险救援力量45069人次,对163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危除险;完成了地质灾害失联人员搜救,有效防范了二次灾害;进行了灾害成因调查分析,临时治理了4465个地质灾害隐患;确保了救灾现场及救灾通道交通保障、救援队伍后勤和通信保障等。
4.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资金。完成了除冰除雪物资的补充或紧急采购;确保了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滞留人员和因灾需救助人员的后勤保障;确保了应急队伍出动经费保障;保障了滞留人员和因灾需救助人员防寒服、帐篷、棉衣、棉被和食宿;出动抢险救援力量109.55万人次,对应急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点进行巡查值守;处置了突发险情695处;保障了应急征用设备的经费。
5.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2024年较好地完成了灾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了社会稳定;及时足额发放了中央冬春救灾资金,救助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数量达323.07万人,确保了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6.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资金。2024年我省积极推进了森林草原航空消防救援能力建设,规范了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流程,开展综合性森林航空护林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全年直升机先后转战衡阳、永州、娄底、岳阳、郴州、张家界等战场,开展森林消防、洪涝、地质灾害救援,累计飞行339架次,513小时,航程70000余公里,扑灭森林火灾(热点)20余个,有效保护了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生活救助资金:2024年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受灾群众总人次107.94万人次,年度指标值≥120万人次,完成率89.95%;过渡期生活救助总人次56850人次,年度指标值≥22366人次,完成率254.18%;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抚慰125人次,年度指标值≥119人次,完成率105.04%;支持受灾地区倒塌严损房屋恢复重建数量10047户,年度指标值≥10047户,完成率100%;受灾地区一般损坏房屋修缮数量20813户,年度指标值≥17989户,完成率115.70%。
②防汛抢险资金:2024年出动抢险救援力量344077人次,年度指标值≥ 300000人,完成率114.69%;投入防汛防台风设备404台(套),年度指标值≥400台(套),完成率101.00%;投入防汛防台风物资消耗6143.77吨(件),年度指标值≥5000吨,完成率122.88%;处置突发险情6258起,年度指标值≥ 6000起,完成率104.30%;添置应急抢险设备433台(套),年度指标值≥300台(套),完成率144.33%;添置应急抢险物资6383.26吨(件),年度指标值≥5000吨,完成率127.67%。
③地质灾害救灾资金:2024年对66个县(市、区)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年度指标值66个县(市、区),完成率100%;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1638个,年度指标值≥1500个,完成率109.20%;完成地质灾害隐患临时治理4465个,年度指标值≥4000个,完成率111.63%;出动抢险救援力量45069人次,年度指标值≥40000人,完成率112.67%;组织避险转移安置危险区群众57642人次,年度指标值≥50000人,完成率115.28%。
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资金:2024年出动抢险救援力量109.55万人次,年度指标值≥100万人次,完成率109.55%;投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设备1514台(套),年度指标值≥1300台(套),完成率116.46%;投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物资消耗64822.90吨,年度指标值≥ 60000吨,完成率108.04%;处置突发险情695处,年度指标值≥600处,完成率115.83%;添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设备67台(套),年度指标值≥50台(套),完成率134%;添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物资3702.70件(套),年度指标值≥3000件(套),完成率123.42%。
⑤冬春救助资金:2024年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323.07万人次,年度指标值≥315万人次,完成率102.56%。
⑥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资金:租赁3架飞机布防,年度指标值≥3架,完成率100%;全年飞行513小时,年度指标值≥586小时,完成率87.54%。
(2)质量指标
①生活救助资金:2024年我省应急救灾资金下拨率100%,资金下拨后,各单位严格按照不低于国家测算标准执行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倒塌严损恢复重建房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以上均完成年度指标值。
②防汛抢险资金:添置设备验收通过率100%,年度指标值100%,完成率100%;添置物资验收通过率100%,年度指标值100%,完成率100%
③地质灾害资金:2024年需避险转移安置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率100%、排危除险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临时治理项目合格率100%、应急处置完成率100%、交通通信后勤保障完成率100%,均完成年度指标值。
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资金:添置设备验收通过率100%,年度指标值100%,完成率100%;添置物资验收通过率100%,年度指标值100%,完成率100%。
⑤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024年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100%、资金使用率99.95%,全省严格按照不低于国家救助标准安排下达资金,完成年度指标值。
⑥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资金:2024年实际完成飞行小时数/计划小时数75.11%,年度指标值≥80%,完成率93.89%;布局计划完成率100%,年度指标值≥95%,完成率105.26%;森林火灾受害率0.001‰,年度指标值≤0.9‰,有效地控制在指标值范围内;全年无跨省调机任务;航空消防补助资金执行率100%,年度指标值≥95%,完成率105.26%;航空消防补助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资金执行率50%,年度指标值≥30%,完成率166.67%。
(3)时效指标
①生活救助资金:2024年湖南省收到生活救助资金59630万元后,30日内下拨至县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资金下达率100%。2024年12月底全省已完成了一般损坏房屋修缮工作、除资兴市和华容县外的受灾地区倒塌严损房屋重建工作(资兴市、华容县申报的重建时间为2025年10月前完成)。以上均完成年度指标值。
②防汛抢险资金:2024年湖南省收到防汛抢险资金21328万元后,30日内下拨至县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下达率100%;各部门收到资金及时添置了设备物资,完成年度指标值。
③地质灾害救灾资金:2024年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时率100%,并按规定的时间开展排危除险工作。
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资金:2024年省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收到资金后30日内已全部下拨至县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各部门及时添置了应急抢险设备物资。
⑤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024年省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收到资金后30日内已全部下拨至县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25个工作日内已全部发放至救助对象。以上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
⑥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资金:接到处置指令后40分钟内响应,年度指标值≤2小时,完成年度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2024年通过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减少了经济损失108971万元,年度指标值≥20000万元,完成率544.86%。
(2)社会效益
2024年通过生活救助、防汛抢险、地质灾害救灾、冬春救助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证了灾区的社会秩序稳定;2024年我省没有发生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年度目标值≤5次)。通过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和应急处置等保护人民群众总数28.25万人,年度指标值≥20万人,完成率141.23%。
(3)生态效益
2024年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工作降低火灾对森林、草原的破坏,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3000亩。
(4)可持续影响
2024年通过地质灾害的排危除险和临时治理措施,持续发挥作用在2年以上,年度指标值≥2年,完成年度指标值。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湖南省灾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无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无受灾群众投诉;基层群众对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临时治理项目的满意度100%;基层群众对抢险救援、避险转移安置等应急工作的满意度100%。以上均完成年度指标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及原因
1.资金执行率较低
2024年度分配救灾资金149032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报告日,已使用118899.27万元,资金执行率79.78%。
(1)财资环〔2024〕185号分配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8106万元(其中:生活救助资金9678万元、防汛抢险资金8228万元、地质灾害救灾资金10200万元),实际使用4775.72万元,预算执行率16.99%。此项指标预算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时间为2024年底(财资环〔2024〕185号中央财政2024年12月31日印发,我省2025年1月7日收文),且部分资金申报的项目完工时间为至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任务量,因此部分地区资金暂未支出。
(2)财资环〔2024〕95号分配地质灾害资金3100万元,其中2900万元拨付到资兴市用于地质灾害应急治理,截至绩效自评报告日,资金尚未投入使用,此项指标预算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资兴市需要在灾后重建整体异地搬迁完成后才能开展地质灾害点应急治理工作,预计整体搬迁工作2025年9月份完成。目前已启动地质灾害点治理的前期工作。
2.生活救助资金中过渡期生活救助总人次远超年度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过渡期生活救助总人次56850人次,年度指标值≥22366人次。2024年全省遭遇罕见重特大自然灾害灾情,造成需过渡期生活救助人数远超年度指标值。
3.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减少经济损失远超年度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减少了经济损失108971万元,年度指标值≥20000万元,完成率544.86%。2024年湖南省灾情严重,地质灾害救灾除中央分配资金外,各级财政也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救灾工作;救灾过程中大量的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和群众性救援队伍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因此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经济损失。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提高资金下达时效,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强化对市县的督促指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对全省各地灾情进行全面摸底和调研,准确统计出动抢险救援力量、因灾需救助人数、处置突发险情等指标,合理编制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结果应用。认真及时整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同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结果公开。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2024年度湖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生活救助)
2.2024年度湖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防汛抢险)
3.2024年度湖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地质灾害救灾)
4.2024年度湖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5.2024年度湖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冬春生活救助)
6.2024年度湖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5年3月31日
文件附件--关于2024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