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5-04-14 00:04

  • 索引号:430S00043/2015-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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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日期: 2015-04-14 00:0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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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安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已经第28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413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和《2014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计划》,编制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湖南省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2014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湖南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暂行规定》,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狠抓落实,采取规模企业带头、帮扶服务引导、监督检查推动,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工作

  1.积极推动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按照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要求,全面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开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大力推动省市县三级党校在领导干部培训主体班上开设安全生产课程,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

  2.大力推进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继续实施“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切实推动中央驻湘和省属企业、市县所辖规模企业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推行企业现场安全培训和班前安全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脱产学习、委托培训、自主培训、实行师傅带徒弟制度等方式,全省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2万人次、安全管理人员3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8万人次、班组长和新工人及农民工100万人次以上。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行业,探索“重点市县申报计划、省局业务处室巡回指导、企业组织员工轮训”模式,计划办班100期,培训1万人次,分别由省、市、县组织危化企业人员4500人次、烟花爆竹企业人员2500人次、非煤矿山企业人员3000人次。对非高危行业企业,采取“企业自主培训为主、培训机构服务为辅”的方式,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培训所需资金,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企业不得以员工参加安全培训为借口而拒绝支付工作及必要的费用。

  3.深入开展安监干部业务培训。开展业务骨干培训,突出实践,兼顾理论,注重提高安全监管实际能力。一是衔接省委组织部,举办1期市州、县市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二是衔接高等院校联合举办1期安全监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三是举办2期市县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四是分别举办1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骨干专题业务培训班和职业健康安全监管骨干专题业务培训班,脱产培训,学制1个月,各招收人数50人;五是分行业举办其他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班11期。全年计划省局培训安全监管人员总数2000人次以上。

  4.认真组织科技服务人才培训。衔接有关培训机构组织安全科技人才培训,注重分类施教,注重实效。一是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继续教育等安全服务及评价机构人员培训班各2期。二是举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4期。三是举办考试点负责人、技术人员以及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巡考人员、监考人员等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班4期。四是举办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5期。五是举办工矿商贸行业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单位负责人学习培训班1期。全年省局计划指导安全科技人才等其他人员培训3000人次以上,共计开班28期。此外积极衔接有关部门和相关院校,采取扩大招生规模、对口单招、校企合作办学、奖学金和助学金鼓励等措施,强化职业教育,协调做好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研究出台指导意见,鼓励安监系统安全监管干部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学习考试,争取省市县安监局机关50岁以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参学率50%以上,持证率20%以上。

  5.进一步加强企业培训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督促企业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在企业安全准入中,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日常监管中,注重核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情况以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及落实等情况,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不培训就上岗的问题。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中,把企业安全培训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到位。第三季度组织开展1次高危行业企业安全培训专项检查集中行动。

  6.切实加强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范实操考核行为。组建安全生产培训协会,切实加强培训机构的行业自律,加强规范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对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管理制度、工作规则、教学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估,凡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不纳入湖南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和资格考试系统统一管理范畴。探索建立培训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考点,加强对考评员、巡考员、监考员的培训管理。

  7.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安全培训新形式。择优整理完善现有培训授课课件,形成精品课件,聘请专业人员录制成教学视频,实现资源共享。在传统集中授课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网络教学、视频讲座等多种方式,开辟安全培训新形式。

  8.加快推进培训考试基础建设。一是加快特种作业实操培训考试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在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点市县建立三大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基地3个,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综合考试培训基地7个。协调做好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国家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综合实训基地项目和湖南石油化工职业学院国家安全培训演练基地项目建设。二是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和考试系统建设,实行培训计划备案、审批、考试、制证、查询和数据信息统计分析等系列工作统一管理,实现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考试管理平台对接、联网互查和题库共享。三是修订完善安全资格考试题库。细分同行业不同工种、初复训不同阶段、生产经营不同领域,修订完善“三项岗位”人员考试题库,尽快解决考试对象与考试题库合理适配问题,不断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培训责任。

  2.全力配合。培训工作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与行业监管责任部门定期交流反馈监管行业培训情况,做好监管行业安全培训工作保障服务。行业监管部门应负责监管行业企业培训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培训工作主体责任。

  3.加大投入。各级安监部门要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积极探索设立安全生产培训专项资金,从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费、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基金等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4.贴合实际。安全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实用性,讲授的内容和培训的方式方法要满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具体需要,培训机构和培训老师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选择最为合适的方法和内容。

  5.严格考核。各级安监部门实行安全培训情况定期报告与联动制度,每半年1次逐级向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安全培训监督检查情况,第四季度以抽样的方式检查下级安监部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及企业培训档案完善情况、培训机构按规定开展培训情况,抽样检查结果与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挂钩。

  附件:1.2015年省局组织的安全监管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计划

  2.2015年安全科技人才等其他人员安全培训班计划安排表

  3.2015年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培训和考试基地建设计划安排表

  4.2015年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安排表

  5.2015年视频专题业务讲座计划安排表


附件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