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伏桂副局长在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09-09-17 00:09 【字体: 大 中 小】
积极做好中央下放有色矿山尾矿库闭库治理
推动全省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
------在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矿山企业
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彭伏桂
(2009年8月25日)
同志们:
这个会议非常重要。去年山西襄汾“9.8”尾矿库特大溃坝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尾矿库的问题,省政府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5000万专项资金,对全省隐患突出的尾矿库进行治理,前一段时间我们专门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最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五部委又联合下发了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拟安排40亿资金用于尾矿库隐患治理。其中针对中央下放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遗留的尾矿库问题,中央财政拟安排30亿专项资金进行闭库治理,并制订下发了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也就是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120号文件。我们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这个文件精神,并部署和落实项目申报工作。参加今天会议的有相关市州安监局、财政局、县市安监局、项目所在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人,在长甲、乙级尾矿库设计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省财政厅、环保厅、国资委、有色总公司、有色控股集团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都很重视,一起来参加会议。从刚才各市州汇报的情况可以看出,尾矿库隐患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了整顿关闭、应急排险治理及安全责任的落实,确保了前段尾矿库的安全度汛。对此应给予肯定。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仅仅是开始,全省尾矿库隐患治理还刚刚起步,治理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中央下放关闭破产矿山企业遗留的尾矿库,治理难度大,隐患仍然十分突出,虽然我们在省级专项资金中给予了重点支持,但要彻底治理隐患,需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为此,我简要讲四点意见。
一、把握尾矿库闭库治理机遇,切实增强闭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
对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进行闭库治理,是国家针对当前尾矿库安全生产和隐患治理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同时也为解决我省尾矿库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尾矿库隐患治理提供了契机。众所周知,中央管理的矿山企业曾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矿产资源逐渐枯竭,2000年以来一些矿山陆续实施了政策性关闭破产。由于在企业破产重组过程中基本上未考虑尾矿库的闭库问题,也未安排资金进行治理,加上企业关闭破产后企业不复存在,尾矿库缺乏必要的治理和维护,安全隐患日益严重,给矿区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特别是号称“有色金属之乡”的湖南,中央下放的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众多,全省有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矿山企业11家,遗留的未实施闭库治理的尾矿库有30座,其中大多数尾矿库库容大、坝体高、下游环境复杂、安全和环保问题尤为突出,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老、大、难”问题。近几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围绕这些尾矿库的隐患治理问题,通过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向国家和省提出了很多建议和要求。特别是去年山西襄汾“9.8”尾矿库特大溃坝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周强省长曾为此专题向德江副总理汇报,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当前全国国民经济遭受金融危机严重影响、中央财政收入同比下降、各地保增长扩内需任务艰巨的情况下,国家决定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这些尾矿库进行闭库治理,是非常不容易的,可以说来之不易,机遇难得,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各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务必统一认识,把握机遇,积极做好尾矿库闭库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各相关部门务必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加强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有关闭库治理项目的服务工作,为解决我省尾矿库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我省尾矿库隐患治理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120号)文件精神,此前省安监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省有色控股集团公司联合召开了省直部门联席会,提出了我省的贯彻实施意见。这次会议请大家来,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项目申报和闭库治理的实施提出要求,并对治理项目相关单位的责任进行明确。结合我省实施意见,我想强调以下几点。
1、进一步排查确定申报对象。即首先要把符合条件的尾矿库搞清楚。对中央下放我省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遗留的未实施闭库治理的尾矿库,我们都通知要求参加今天这次会议,这里需要重点说明的是,由于这次申报的项目是要求进行闭库治理的,国家规定的项目治理时限为三年,因此对仍在使用的尾矿库,要由责任单位研究确定其使用期限,凡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将不予向国家申报闭库治理。为此,大家回去后,不论是否申报,都要向我们提交报告,说明情况。
2、明确申报主体和治理责任单位。这里我们需要讲清楚的是,项目申报主体即治理责任单位,负责按规定申报闭库治理项目。这些尾矿库中,现由县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的尾矿库,该尾矿库所在地县级政府为治理责任单位;原关闭破产企业重组到省有色控股集团公司的,省有色控股集团公司为治理责任单位;原关闭破产企业仍由其上级主管单位省有色总公司管理的,省有色总公司为治理责任单位。
3、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第一,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要马上着手进行尾矿库闭库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闭库设计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有关费用要由项目治理责任单位专项安排,不能等、靠、要。第二,安全评价机构要公正客观,认真做好安全评价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我们历来坚持不搞指定,这次也不例外。但不指定并不等于不要评价质量。如果你没有从事尾矿库安全评价的专业人员,没有公正客观做好尾矿库安全评价的实力,就不要乱接任务,更不能竞相压价,破坏行业秩序。否则,既影响项目申报,又砸自己的牌子。第三,设计单位要科学合理地进行闭库设计。闭库设计科学不科学,工程措施合理不合理,直接关系到项目资金概算和项目申报的成败。前几天,省安监局和省财政组织专家共同对桃矿渔潭尾矿库的闭库设计进行了评审,专家们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对设计单位开展闭库设计很有指导和借鉴意义。其中关键的问题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一定要将尾矿库存在的安全隐患说清楚,即危库危在哪里,险库险在哪里,病库病在哪里,都要实事求是,结合安全评价工作将问题描述清楚。同时,要加强与安全评价机构的工作衔接,不能把安全评价放在一边,单独搞一套,以保障闭库设计与安全评价对尾矿库安全隐患有关意见和结论的基本统一。二是一定要针对尾矿库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一方面,不要以为中央的钱容易拿,可以多拿,而搞一些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治理措施,将项目资金概算做成“假、大、空”,既影响项目申报,又影响国家对湖南的信任度。另一方面,又不要谨小慎微,放弃或遗漏一些可以拿到的治理项目内容和资金。三是一定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120号文件精神,搞清楚哪些治理项目属于直接工程费用,哪些属于工程预备费用,并按照其规定编制闭库设计和资金概算。此外,设计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还要立足服务湖南,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不得借机乱收费,增加项目申报难度。第四,尾矿库企业原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申报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争取工作。第五,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创造条件,积极支持项目申报。为了加快项目申报工作进度,我们已向省政府建议,将所有闭库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统一打包交由省环保厅负责。同时,建议环保部门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免交项目环境治理保证金。第六,要争取早申报、早下计划、早治理。这次项目申报将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省里拟定10月底前分三批将应申报的项目全部上报,其中8月底前要将第一批项目上报,希望大家抓紧时间,积极努力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切实抓好尾矿库的闭库治理工作
为切实保障这批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我这里再次重申以下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1、对这批项目我们将参照省里尾矿库应急排险治理项目的做法,待国家下达项目计划后,逐一与治理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治理单位责任、监管部门责任,确保闭库治理到位。另外,在闭库治理施工过程中,尾矿库所在地的县市安监局要理所当然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不是说省、市安监局监管的,县安监局就可以不管了;同时,县市人民政府是责任单位的,那所在的乡镇也是第一责任单位。这一点一定要明确。
2、确保国家专项资金管好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工作经费支出。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主要用途文件已有规定,请项目责任单位严格遵守。对于违反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尾矿库闭库治理资金的,将按国家规定严肃查处。这是一条铁的纪律,不论谁,不论什么情况,都不能违反。大家要清醒地看到,只要有一个项目出现资金管理上的问题,不但该项目受影响,而且湖南省的形象受影响,希望大家对此引起高度重视。
3、尾矿库治理责任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向省安监局上报项目开工情况;治理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的,尾矿库治理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省安监局报告情况,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这要作为一条纪律,到时请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
4、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尾矿库闭库治理责任单位负责筹措落实配套资金,绝对不能说中央财政、省财政拿钱了,你就拿着这笔钱来治理隐患,市县财政就不管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国家对项目执行情况也会进行督查和审计的,来不得半点假。
5、优化闭库治理施工环境。对所有闭库治理项目,要纳入重点工程管理。各地要按照重点工程管理要求,优化项目实施环境,严防发生阻工、破坏、干扰等问题的出现。要在落实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努力争取当地村民的支持,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以中央下放关闭破产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为契机,推进全省尾矿库隐患治理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监局局长刘尧臣在“6.5”全省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会议上曾指出,湖南省下一次再要出什么大的安全问题,尾矿库溃坝的可能性最大。对湖南的尾矿库隐患,我们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到各种所有制的企业本身,都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任何人都说不起大话,任何地方都说不起大话。就尾矿库的隐患治理问题,我们也开了不少的会,发了不少的文,做了很多的部署。这里我想结合当前的工作,再强调以下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将尾矿库的底子排查清楚。我们现在统计的数字是651座,但有些市州的尾矿库底子仍不清楚,特别是对一些小尾矿池、尾矿渣堆的情况,统计标准不一,有的统计了,有的没有进行统计。因此,大家要先将情况搞清楚,然后分类梳理。对历史上乱采滥挖形成的尾矿库,要提请当地政府关闭,并予以闭库处理。对不属于尾矿库的工业废渣库、电解锰渣库等要区分性质,不纳入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二是要切实做好尾矿库的整顿关闭工作。即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政办明电〔2008〕247号)的规定和要求,加大关闭和停产整顿力度。对确定为危库的,要立即停产,完善落实抢险加固措施;确定为险库的,要限期消除险情;确定为病库的,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治理。对下游有重要工业设施和城镇、已达到正常服务年限的尾矿库,该新建的要新建,该闭库的要闭库,不能以关停代替闭库。对非法选厂及尾矿库,所属县(市、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断水、停电等断然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特别是在尾矿库内外的违规选矿,绝对要关闭停产。
三是要狠抓应急排险治理项目的落实。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尾矿库,年底前要再组织一次全面的督查。要将省专项资金支持的尾矿库应急排险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督促治理责任单位抓紧完成应急排险设计,落实整改资金,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同时,要对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度、重点监控。凡未动工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明年一律不安排新的项目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