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矿产资源整合形成“新田岭模式”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0-12-08 00:12 【字体: 大 中 小】
郴州市北湖区矿产资源整合形成“新田岭模式”
郴州市北湖区新田岭矿区2006年5月拉开资源整合序幕以来,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依法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矿区资源整合工作,较好地实现了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这一做法被《中国矿业报》誉为“新田岭模式”。
一是统筹各方,努力形成资源整合强大合力。为推动新田岭矿产资源整顿整合工作,郴州市、北湖区均成立由市、区级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并抽调17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队常驻矿区,按照“三个不动摇” 原则,即坚持由湖南有色牵头整合不动摇,坚持湖南有色绝对控股不动摇,坚持既定工作目标不动摇,出台了新田岭矿区资源整合工作协调指导意见、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合的工作目标和步骤。各级领导按照要求,积极协调处理矿区实物资产认定、办证费补偿、产权关系、欺诈行为等问题,尤其在推进瑞辉矿、中海南冲矿、小板垅矿、金猫矿、安和矿等矿的资源整合谈判进程中,市、区领导都做到了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真抓实干,较好地促进了矿区整合工作的快速推进。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把握资源整合关键环节。2006年5月,北湖区根据湘政办明电[2006]60号和郴政办函[2006]63号文件精神,依法对14家矿山企业实施关闭和停产整顿。在确保矿区全面停产后,聘请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院对矿区统一规划,编制《新田岭矿区采矿权设置方案》,依法注销原14家采矿权,重新规划设置5个采矿权,并引进湖南有色组建湖南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对14家持证矿山企业进行整合。2008年9月1日,新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新田岭矿区资源整合的圆满成功。当前,新田岭矿区在新公司的运作下,统一开发、统一经营和统一管理,较好地促进了矿产资源的规范有序开采。
三是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资源整合有效途径。新田岭矿区面积广,涉及2个镇、8个行政村共21.74平方公里;矿区原有矿山企业股东多,牵涉利益广,关系错综复杂,矛盾尖锐突出。针对这种现状,资源整合工作前期,市区两级重点抓宏观政策面上宣传,着力理顺湖南有色和矿老板之间的关系;资源整合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后,及时调整工作重心,依法依规妥善化解各方利益。尤其是随着谈判的深入,许多关系各方切身利益的问题浮出水面,如被水淹没的矿井资产怎样核定,已废弃巷道是否纳入补偿范围,停产损失和办证费等无形资产怎样认定等等。为平衡各方利益,市区两级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新田岭矿区资源整合若干重要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新田岭矿区资源整合补偿办法指导意见》等文件,较好地推动了矿区资源整合。2007年11月到2008年4月18日,仅用半年不到的时间,14家有证矿全部签署了资源整合补偿协议,整合了近5亿元资产,处理了500多起各类矿山遗留问题,调处了上万人的利益关系。
四是全程介入,着力保障资源整合加速推进。新田岭矿区工作队全程介入矿区资源整合的布局谋篇和疑难关键问题的具体指导。为解决矿区遗留的劳务、环境污染、田地毁坏和土地租赁等问题,工作队坚持将遗留问题、土地问题与资源整合补偿谈判同步进行,实行分片包干,重大问题队领导亲自参与。在工作队的协调下,小板垅矿、金猫矿、宏鑫矿等十余件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针对新田岭矿钨业有限公司成立后,矿区出现的严重干扰破坏矿业秩序的非法行为,工作队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协调区委政法委对矿区实行集中整治,较好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还坚持对非法生产露头就打,将20余家无证矿严格按照“六不留”的标准整治到位;对10家已进入办证程序的无证矿,多次与湖南有色协调,促成湖南有色支付800万元整治无证矿山,主要用于补助10家矿的关闭拆除。目前,10家矿的股东大部分接受了政府的处理办法,一个可能严重威胁矿区矿业秩序的难题基本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