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安监局:“四员”“五有”抓监管执法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3-04-17 00:04 【字体:

 

今年以来,株洲市安监局本着无情监管有情服务的原则,摸索出“四员”“五有”的监管执法方法,较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安监人员当好“四员”:对每家计划执法对象每年进行四次执法检查,每次安监人员都充当不同的角色。第一次当好服务员。对执法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及建议。第二次当好指导员。对执法对象问题整改的情况进行指导,对整改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的对策和方法,下达《整改指令书》。第三次当好监督员。对执法对象问题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没有到位的地方提出要求,下达《复查意见书》。第四次当好裁判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执法对象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安全监管实行“五有”:一是有计划。年初按照安监总局的规定制定年度计划执法计划。二是有专家。在计划执法过程中聘请安监专家一起开展计划执法工作,发挥专家技术特长发现企业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的缺陷。三是有通报。每次计划执法完成后,在季度末对计划执法检查的情况向县市区安监局、所在乡镇安监站和企业进行通报,使基层安监部门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的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四是有整改。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计划执法发现的问题加大力度进行整改,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内容、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时间进度、落实整改责任人。五是有处罚。对企业违章作业、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依法严格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