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七举措”推进县乡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5-01-12 00:01 【字体: 大 中 小】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区财政每年安排必要经费用于办公用房、监管执法装备建设等,县、乡两级安监员培训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充实监管力量。适当补充工作人员:一类县区安监局及其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总数不少于30名;二类县区不少于25名;三、四类县区不少于20名;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和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少于5名。三是提升监管能力。县区执法人员每2年轮训一次,乡镇安监员每年轮训一次;县区安监局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0%,业务股室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业人员担任;县区安监局长原则上任职5年以上,班子成员应具有3年相关实际工作经历。四是开展乡镇安监站规范化建设。用三年时间,全市80%的乡镇安监站达到“六有”( 有一支高效稳定的监管队伍、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一套完善的工作流程、有一批完善的执法装备、有一间以上固定的办公用房、有一辆工作用车)目标。五是落实乡镇安监员津贴待遇。乡镇安监站赴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每月达到10个工作日以上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安全生产监管岗位津贴,所需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六是严格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委明确专职副书记联系安全生产、常务副县区长分管安全生产,乡镇明确党委委员、副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县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初就上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分别向上级党委政府书面述职。七是建立示范创建激励机制。对荣获“省示范县、示范乡镇”称号县区、乡镇,市、县区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奖励,对作出贡献的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优先提拔重用,对荣获“市示范乡镇”称号的乡镇,乡镇安监站主要负责人经考察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功受奖,特别优秀的推荐呈报二等功。同时,建立帮扶机制。
(永州市安监局/何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