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7-05-24 00:05 【字体: 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煤矿安全监管要求,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双峰县安委会根据近年来在煤矿安全监管方面总结的经验,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在全县煤矿企业中推行驻矿监管组监管。日前,县安委办已将《双峰县煤矿驻矿监管暂行办法》印发,正组织实施。
《办法》要求,一是煤管组由专职安监员1名,镇驻矿责任人1名,县安监局驻矿联系人1名组成,设组长1名,由镇驻矿责任人担任,负责该监管组的管理工作;二是煤管组人员按批准的逐月监管计划在煤矿现场盯守监管,记好驻矿监管日志,保证每月驻矿天数、每月参加班前会次数、每周下井次数、每周晚上住矿天数,并将工作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在微信平台向上级报告;三是监管组人员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3人不得同时请假、离矿,必须保证每天有工作人员在矿盯守;四是监管组人员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从日常驻矿监管、下井检查、驻矿日志记录、驻矿工作报告、驻矿住宿、参加进班会、参加安全例会、参加煤矿隐患大排查等八个方面进行考核奖惩,奖优罚劣。
(双峰县安监局 刘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