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北湖应急】北湖区行刑衔接一起安全生产证书伪造案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2-04-22 15:04 【字体:

331日,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在对郴州市开发区某钢材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正在实施焊接作业的刘某某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于20209月到期未复审,发证机关为原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随即,执法检查工作人员通过应急管理部官网信息平台查询。并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对接,确认该证为假证。

经进一步查明,该企业未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使用持有自动失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上岗作业,应视同无证处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项规定,北湖区应急管理局于418日对该企业作出了3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启动行刑衔接程序,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向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进行移送。414日,北湖区公安分局正式受理该案,并展开调查。

(北湖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