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应急】特种作业人员李某斌因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被处罚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2-07-29 11:14 【字体:

特种作业人员李某斌因使用伪造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被处罚

日前,湘潭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了一起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案件,该案还因涉嫌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简要案件情况

2022610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湘潭某建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李某斌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500元。

2022414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检查中,发现湘潭某建材公司从事电工作业的李某斌使用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存疑,经执法人员通过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未查询到李某斌取得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任何相关信息。李某斌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对李某斌依法立案调查,同时将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二、违法行为解析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11类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本案特种作业人员李某斌不惜铤而走险、弄虚作假,明知其未接受专门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未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于201911月通过微信在网上认识了证件代办人员刘小姐,经微信沟通后花600元从刘小姐处购得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通过假冒的政府网站获得公司信任。李某斌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予处罚。

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应以此为鉴,不抱侥幸心理,不走捷径,不触碰“红线”,严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也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考核合格人员的持证情况,通过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为http://cx.mem.gov.cn)”对本单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真伪进行核验,确保所持证书合法有效。应急管理部门今后也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进一步配合公安机关深挖制售假证、假冒政府网站的涉案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法律法规适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特别提醒: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受到刑事追究!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任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