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应急】曝光台:五家单位存在消防隐患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2-11-02 17:24 【字体:

汝城一幼儿园不及时消除火患被罚

近日,汝城县濂溪伟才幼儿园因不及时清除火灾隐患,被汝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

前期,大队在对汝城县濂溪伟才幼儿园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走廊烟感探测器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监督员当场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到期复查时,大队监督员发现该单位逾期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队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汝城县濂溪伟才幼儿园处以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罚款。

目前,该单位负责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正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永兴一高层住宅小区存在多处消防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高层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居民群众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的防范意识,遏制和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永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裕泰铭都小区内,执法人员发现单元楼门厅内停放了多辆电动自行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等多处火灾隐患,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介于以上情形,大队依法对该小区物业进行立案查处。

经检查后,物业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立即整改存在的隐患,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

桂阳一家私城存在重大火患被罚1万元

近日,桂阳县真牛家私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1万元。

前期,大队在对桂阳县真牛家私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隐患:营业区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一楼违规设置人员住宿场所,且未与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未按规范要求配置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一楼和隔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经过集体议案,确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1万元。

目前,该单位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开展整改工作,大队派专人跟踪指导服务,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苏仙区一宾馆存在火患被依法临时查封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查封一家宾馆。

前期,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苏仙区观山洞街道下白水村福泉小区39栋的郴州市苏仙区林城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宾馆内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不具备安全疏散的条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未设置封闭楼梯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林城宾馆进行查封。查封现场,大队消防监督员向当事人告知了实施查封的理由、依据及其在查封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桂阳一KTV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被罚

近日,桂阳县派乐音乐会俱乐部因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前期,大队在对桂阳县派乐音乐会俱乐部进行消防监督夜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东北侧疏散楼梯间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营业区域内部过道地面未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等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队依法给予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6000元的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对该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督促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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