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应急】曝光十起典型案例!益阳市严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三关”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4-03-04 09:26 【字体: 大 中 小】
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发期,对此,益阳市严把“三关”,扎实推进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严把“打非治违”关。印发《打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提前仗方案》,从规范布点、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和“打非治违”四个方面提前部署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3次,完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处理等工作机制,凝聚“打非治违”工作合力。
二是严把源头追溯关。印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违法线索核查处理规定》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产品溯源规定》,坚持“一案两查”,既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违法行为,又查销售产品来源,确保源头查处及时到位。今年1月份以来,共核查各类线索63条,对5家批发企业违规销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赫山区应急管理局对高某国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成立线索查处专案组,核查下游经营门店线索37条,已对21处下游门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立案调查。
三是严把宣传引导关。出台《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公告》,通过有奖举报征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进一步拓宽违法行为线索来源,核实举报线索28条,查处违法行为28起,做到100%举报查处到位。制定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合规经营“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39条,引导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门店合法合规经营,广泛发布烟花爆竹销售告知书和有奖举报公告,发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1.2万余份,形成浓厚的“打非治违”氛围。
今年1月以来,全市共排查各类门店1.5万余个,查处无证经营、非法储存119起,取缔关闭80家,查处烟花爆竹3.5万余箱、原材料9275公斤,移送司法机关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人。现向社会公布十个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
1月17日,益阳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赫山区泥江口镇岩子潭粮站内的3个仓库私自储存大量烟花鞭炮。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会同赫山区应急管理局和泥江口镇人民政府赶赴现场核查发现情况属实。经现场清点,粮站内3个仓库中共计存放3950箱烟花和2330件鞭炮。当日,执法人员对涉案烟花鞭炮予以现场查封。经现场调查询问并提取有关证据材料查明,涉案烟花鞭炮系违法行为人高某国从有关烟花鞭炮生产厂家购进存放至该粮站内的仓库中,并用于对外销售。高某国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目前,市应急管理局已将该案移送至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二
1月11日,沅江市公安局查处一起无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抓获嫌疑人4名,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缴获扣押烟花爆竹产品5570件,涉案金额高达28万元。
案例三
1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南洲镇西河街大堤摩托车会场废弃仓库内非法储存烟花,南县应急管理局立即联合县公安局到现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清点,该仓库内非法储存银光炮、鸿运雷等各类烟花爆竹共计3574件。据了解,涉案违法嫌疑人李某看到去年烟花爆竹行情较好,想趁岁末年初销售旺季大赚一笔,今年陆陆续续进货囤货,看到废弃仓库无人使用,便私自利用该仓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组织专业人员和运输车辆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转运至专门仓库进行扣押,针对涉案违法嫌疑人违法储存危险物品的行为,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1月20日,大通湖应急管理局在南县交界处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时发现在河坝镇三财垸村一民房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产品。经查,该批烟花爆竹为马路对面的南县某烟花爆竹经营店所有,该店注册地址为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华阁镇新安村,而在河坝镇三财垸村违规存放烟花爆竹共计1412箱(件),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规定。目前,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已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案例五
2月1日至5日期间,沅江市应急管理局连续查处3起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该局在南大膳镇和琼湖街道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检查,发现沅江市浏阳烟花鞭炮经销店、南大牛洲烟花经营部和中天喜庆用品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储量均为150箱,但现场储存各类烟花爆竹分别为1688箱、938箱和1763箱,均存在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目前,沅江市应急管理局已对3起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六
1月13日,湖南高速交警益阳支队朝阳大队民警在资阳区高速路段进行日常车辆检查时,发现2辆货车装载了大量危爆物品。其中,驾驶员张某既没有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相关许可,也没有办理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相关手续。随即,高速交警将案件线索移交至资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进行办理。民警于当晚扣押10余吨不同类型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鞭炮475件,其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高氯酸钾5000公斤、硝酸钡3000公斤、聚氯乙烯1000公斤、甲型铜275公斤。2名非法运输司机均已刑事拘留。
案例七
1月18日,赫山区应急管理局对兰溪镇小河口村原老粮站仓库进行检查,发现该仓库内违规储存有烟花爆竹2610件。经查,该批烟花爆竹为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宏程烟花店所有。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八
1月23日,接群众举报,南县应急管理局对华阁镇建华村一仓库进行检查,发现该仓库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141件。经调查,该批烟花爆竹为易某良所有并用于经营,是易某良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南县鑫旺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购进的。目前,南县应急管理局对易某良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批发企业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立案调查。
案例九
1月18日,接群众举报,资阳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张家塞乡派出所对益阳市资阳区正光副食品平价自选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存放有各类烟花706箱、鞭炮214件,共计820箱(件)。该超市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目前,资阳区应急管理局对上述烟花爆竹依法扣押,对案件进一步调查。
案例十
1月24日,接县长热线举报,称桃江县牛田镇三塘湾村文某某违法经营烟花爆竹。桃江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实,发现文某某家中储存有各类烟花爆竹共计882箱(件),而文某某证照过期正在申办经营许可。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