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非法储存“火箭绿醇”,2起案例曝光!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6-07-02 09:54 【字体:

近期,全省曝光了一种名为“火箭绿醇”的新型燃料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部分经营商户宣称该产品可替代汽油直接加注机动车,并通过线下门店公开面向社会销售。经检测,该燃料甲醇含量高达98%,属于三类危险化学品。从事该类危险化学品储存、销售活动,必须依法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然而,仍有商户心存侥幸,无证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最终难逃法律严惩。现曝光两起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示警。

案例一:“黑作坊”藏身社区,非法储存醇基燃料超5吨

2025年8月1日,张家界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西溪坪办事处覃家岗社区十三组一民房小作坊内,查获一处非法储存经营醇基燃料的“黑窝点”。现场发现一个约30立方米的储罐及大小罐体36个,共查获疑似醇基燃料5.5吨,另有疑似白油、固体燃料若干。该作坊未取得任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在居民区内大量囤放易燃易爆物品,严重威胁周边群众安全。目前,该案已依法严厉查处,涉案单位和个人均受到法律严惩。

案例二:民房非法囤放固体燃料,当事人被判危险作业罪

2023年2月7日,张家界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检察、高速交警等部门,在大庸桥街道办事处大栗坡社区一民房内,查获孙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固体醇基燃料储存于租赁的简易仓库中。该案经移送司法机关,2024年11月5日,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这是张家界市首例因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安全警示

上述案例表明,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无论包装成什么名称、以何种模式出现,其易燃易爆的危险本质不会改变,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依法依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经营、违规储存。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取得相应许可证,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不得设于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区域。

2.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身边有类似“火箭绿醇”门店或以其他名义在社区储存、销售不明燃料的行为,请立即向应急管理或公安部门举报,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3.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排查力度,对以“清洁能源”“日常生活服务”等名义规避监管、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