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453号建议的再答复意见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2-06-10 17:06

  • 索引号:430S00/2022-0201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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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06-10 17:17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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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453号建议的再答复意见

湘应急字〔202232

邓民慧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煤矿整合关闭退出奖补资金的建议》(1453号),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答复。按照《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届以来B类答复建议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湘常办发〔20226号)要求,我厅组织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453号建议答复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与您当面进行了沟通,非常感谢得到了您的充分肯定。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再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攸县的煤炭产业加大政策倾斜方面

经与会办单位省能源局了解情况,近年来,在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方面对攸县煤炭产业予以了大力支持。一是2016年-2021年,共争取233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攸县煤矿实施安全改造。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成,实施效果较好。二是2015年-2016年共安排攸县采煤深陷区治理专项建设项目3个,共完成投资5.7035亿元。分别为采煤深陷区鸾山镇危房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7亿元;采煤深陷区吸纳就业产业平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53亿元;采煤深陷区黄丰桥片区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完成投资4735万元。

二、关于提高对煤矿关闭退出奖补标准方面

为缓解地方政府煤矿关闭工作压力,2019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的意见》(湘应急联〔20197号),20192021年继续安排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对关闭退出煤矿予以奖补支持,其中20192020年按煤与瓦斯突出煤矿360万元/矿、非煤与瓦斯突出煤矿180万元/矿进行奖补。2021年按煤与瓦斯突出煤矿300万元/矿、非煤与瓦斯突出煤矿150万元/矿进行奖补。且省级财政考虑关闭煤矿导致财政减收因素,增加对相关市、县市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三、充分利用煤炭产能置换政策方面

按照国家有关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省应急厅全力做好关闭煤矿企业产能交易服务工作。20182020年,攸县关闭煤矿产能交易收益达7014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地方政府配套奖补等财政压力。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煤炭工业发展的支持与关心。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2610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应急管理厅矿山基础处   宁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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