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092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5-17 16:05
- 索引号:430S00/2024-00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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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5-17 16:27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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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092号建议的答复
湘应急字〔2023〕9号
丁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柴油市场监管的有关建议》收悉,经综合相关厅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3年1月1日起,国家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柴油不再区分闪点,均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针对这一调整变化,省直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职责履行并加强对柴油监管工作。
(一)强化柴油流通市场安全监管。一是严格安全许可。暂停对不带仓储设施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不再受理新的不带仓储设施的成品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证申请,原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受理延期换证申请。2023年1月1日起,对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将许可事项中的“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柴油”。对此前已经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可以继续使用或申请变更许可证。明确原储存柴油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成品油企业,在取证时安全评价范围包括柴油且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直接申请增加许可范围;原安全评价范围不包括柴油或取证后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发生变化的,需重新进行设计诊断、安全评价并提出办证申请。二是加强对企业内部柴油加油设施安全监管。明确企业建设内部柴油加油设施应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通过应急管理、消防、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的验收。企业内部柴油加油设施仅对企业自有的车辆或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不得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三是提升成品油综合安全监管水平。目前,商务部门正在组织对湖南省成品油审批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工作,增加了加油站线上年检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模块,建立了成品油零售市场运行监测月报制度,统计汇总全省成品油零售企业采购量、销售量和库存量推送至各监管部门。四是推动成立了湖南省成品油流通协会。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协会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不断加强行业自律。
(二)稳步启动相关配套政策修订工作。柴油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后,适用于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同时,柴油作为成品油,纳入国家成品油管理体系,适用成品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成品油流通市场经营秩序,省商务厅牵头已启动《湖南省成品油流通市场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目前,商务部正在组织修订《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待国家新规出台后,我省各有关部门将依据新规,结合省情,制定更加便于实际操作和监管的实施细则,推进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三)持续加强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我省建立了专门的成品油综合整治联系会议制度,全省各级商务、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税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作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通报、会商研判、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在情报信息、侦查办案、行业监管、宣传教育等方面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打击整治效能。组织开展了全省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地炼油专项整治、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汽车和成品油流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加油站综合治理、成品油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监管处邹海翔
联系电话:0731---89751248,手机号码:1997318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