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96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5-06 08:05
- 索引号:430S00/2024-007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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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5-06 08:5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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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960号建议的答复
湘应急字〔2023〕36号
雷小龙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县级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会办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嘉禾县列为全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重点县的建议
2017年,国家发改委启动实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对纳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相关规划范围、沉陷问题主要由原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或地方国有大中型煤矿引起、治理责任主体已灭失的采煤沉陷区,经组织申报、论证评估同意后,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近年来,省发改委等单位积极支持郴州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已争取将永兴县纳入国家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下一步,待国家启动调整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县时,再指导嘉禾县按程序申报,争取国家支持。
二、关于在煤矿地质灾害治理备用金等费用返还方面予以优先,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治理项目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嘉禾县重点倾斜,积极支持嘉禾县自然灾害治理的建议
1.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高度重视嘉禾县生态修复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2年安排省级资金1.86亿元用于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通过因素法分配给嘉禾县500.49万元,要求争取市县财政资金配套投入,完成32.19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财政厅开展2023年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选拔,嘉禾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功入选,总投资2509.44万元,要求完成112.85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已下达省级资金627.36万元,待项目完成验收后再下达省级奖补资金878.3万元。省自然资源厅正联合省财政厅申报2023年中央资金支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通过舂陵水上游煤矿带生态修复子项目将嘉禾县171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纳入支持范围,若申报成功,将在嘉禾县投入5190.45万元,包含中央资金3017.65万元、地方配套2172.8万元。二是严格推进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要求嘉禾县2023年度完成50.16公顷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以实现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完成率不低于85%。三是要求生产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做到“边开采、边修复”,并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组织年度验收,确保不产生新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
2.为提升县级防灾减灾能力,省财政每年在中央和省级自然资源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含群测群防)、避险搬迁、工程治理、能力建设(含科普宣传)等工作。2019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安排嘉禾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共738万元。2022年省财政下达嘉禾县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补助553万元,嘉禾县可统筹安排用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方面。嘉禾县符合入库条件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和避险移民搬迁项目,可按“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入库一批”规定,抓紧申报纳入项目库。对于新入库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省应急管理厅将配合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三、关于省级财政安排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大力支持嘉禾县加快建设自然灾害风险预警系统的建议
1.按照应急管理部规划,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建设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烟花爆竹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尾矿库风险监测系统、森林防灭火系统,联合国网电力公司开发了低温雨雪道路覆冰、林火卫星热点监控系统,会同国电湖南公司开发的“电力大数据+企业安全生产”监测系统,接入了防汛抗旱、“雪亮工程”、道路交通和气象短临预警、递进式预警服务系统等系统平台,上述建设内容包含了嘉禾县的建设内容,现嘉禾县可直接调用,能有效提升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2.省财政每年安排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可用于支持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包括应急救援领域范围内的灾害事故风险调查评估和隐患调查排查,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监控体系及预警体系建设。2021年,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财政厅安排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0089万元用于开展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任务,其中安排嘉禾县71万元。建议嘉禾县每年及时关注申报通知并积极申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省应急管理厅将商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5月4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应急管理厅矿山基础处万帅
联系电话:0731---89751165,手机号码:1997318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