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759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4-06-05 11:06
- 索引号:430S00/2024-04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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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6-05 11:1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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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759号建议的答复
湘安办函〔2024〕200号
李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制定使用煤基灶具液体燃料地方标准的建议》(以下简称0759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形成共识。煤基灶具液体燃料是新业态下液体燃料替代品,目前,煤基灶具液体燃料生产、使用、运输等监管仍处于“空档”。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对0759号建议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办理。3月26日,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召集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2个建议会办单位召开会议,学习建议内容和相关法规,专题会商办理安排。经初步会商,为办理好0759号建议,安排部署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以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名义,就我省是否制定使用煤基灶具液体燃料地方标准的问题,公开征求相关部门、部分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二是对接正准备出台与煤基灶具液体燃料有关的地方标准的省份,了解掌握出台的背景、依据和相关工作进展;三是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教对接,掌握上级部门针对类似事项有无具体指导意见;四是在全面梳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期提交会办意见。
二、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为确保建议办理紧贴实际,根据前期会商意见,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征求意见。4月3日,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向5个市州、6个省直部门、3家公司、2家协会,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征求制定地方标准意见。共收到各方书面反馈意见20份(其中,赞成制定标准的有13份,不赞成现在制定的有4份,未明确表明具体意见的3份)。赞成和不赞成制定标准意见中,均没有就标准的制定与否提出具体的建议意见。二是咨询情况。根据建议中提到的煤基灶具液体燃料运用广泛的省市,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先后与宁夏、北京、河北、四川等省市区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了解。目前,仅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了《煤基厨灶用液体燃料》(T/NAIA 0215—2023)团体标准;北京市起草制定的《炉灶用煤基液体燃料经营与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四川省起草制定的《四川省炉灶用合成液体燃料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草案),处于专家会审的准备阶段。三是专业分析判定。目前,煤基灶具液体燃料在全省餐饮行业、食堂使用比较广泛,形成了有一定市场的产业链,煤基灶具液体燃料使用于人员较密集的场所,如发生事故容易造成比较严重的事故后果及影响。经检索,煤基灶具液体燃料为煤炭经过液化后经过深加工得到的一种新型燃料(为丙类可燃液体),其闪点比天燃气等常用燃料低且不易挥发,安全性比其它燃料相对较高,且经济成本较低。但根据性质分析作为燃料仍然有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风险,需要从安全的角度制定标准指导、规范其运输、储存、使用等作业活动,监管部门在进行相关检查、执法也需要相关规范依据。
综上,鉴于目前国家和其他省份均没有对炉灶用煤基液体燃料出台相应标准规范,也没有上级相关政策作指导,我省出台标准规范的时机尚不成熟;但同时由于该燃料使用的广泛性和安全保障需要,启动开展该燃料相关安全标准规范制定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风险论证等准备很有必要。我们将充分发挥省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推动有关部门开展煤基灶具液体燃料标准制定准备工作,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煤基灶具液体燃料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流程的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邓建华
联系电话:0731---89751311 手机号码:1997318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