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尾矿库安全大检查 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的紧急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09-05-20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属有关单位:
5月14日0时45分,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兴银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锰渣坝发生溃坝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失踪,4人受伤。同时,事故造成209国道中断12个小时,社会影响极坏。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省局领导率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从现场勘查情况来看,该坝建在陡坡上,选址不当,且下游建有民房。这是一起因企业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和严重违规生产而导致渣坝溃坝的责任事故。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认真汲取“5.14”溃坝事故教训,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特就当前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立即开展一次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
当前,我省各地正值雨季汛期,持续性的强降雨天气增多,而全省大多数尾矿库防洪能力低下,安全隐患严重,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级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吸取“5.14”溃坝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尾矿库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重点:危库、险库的整顿关闭情况;坝体的稳定性情况;防洪、排洪设施的可靠性;防渗设施的完好情况;应急物资准备情况;隐患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尾矿库应急处险工作
1、属于危库、险库的,必须落实停产整改措施,汛期一律不得生产和运营。同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州、县市区安监局组织专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逐库排查,逐库研究和落实汛期应急处险措施。
2、对废弃无主或关闭破产遗留的尾矿库,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属于危库、险库的,县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排险工作。险情排除前企业要每天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隐患整改进度和汛期巡查情况。
3、对存在重大隐患、安监部门已下达整改指令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必须停产整改。对汛期仍冒险非法违法生产的,一律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4、无排洪、排渗设施或防洪能力严重不足的,应尽快开挖截洪沟,完善排洪、排渗系统,同时,采取措施排空库内蓄水,加大排洪能力,排空蓄水时要严禁水流直接冲刷坝体。
5、对于下游有居民、厂房、矿洞、工棚等情况的危库和险库,必须提前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工作,需要搬迁的必须组织搬迁。
6、对下游人员和设施集中的电解锰废渣库及其它尾矿库,必须提高一个等别管理。
7、要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和应急抢险物资。
8、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科学决策,减少库内积水,降低水位,提高调洪能力,对不能确保安全度汛的渣库和尾矿库,该排水的要排水,该泄洪的要泄洪,确保汛期不垮坝、不溃坝,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责任制,确保尾矿库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专题布置,精心组织,严格责任。逐级落实尾矿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监管监测责任人,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切实落实和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要建立汛期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加强巡坝查险工作,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要加大处罚力度,并严格依法追究其责任。
请各市州安监局和省属有关单位,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省安监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