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中央在湘及省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1-01-27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中央在湘及省属有关企业:
为确保岁末年初中央在湘及省属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2010年12月19日至2011年1月15日,省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总队会同非煤矿山处针对部分中央在湘及省属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表明:中央在湘及省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普遍较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较健全,安全投入力度较大,比较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科学技术的应用和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力度加大,部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有较明显的改观。但是,2010年以来,部分企业事故多发,安全管理滑坡,安全隐患和问题比较突出,需引起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共检查了6家企业,包括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沙坪矿业分公司(以下简称黄沙坪矿)、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田岭钨业)、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锡矿山)、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康家湾矿(以下简称康家湾矿)、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山矿)和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湘西金矿(以下简称湘西金矿)。
本次执法检查,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项内容进行详细检查外,还重点对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外包队安全管理和矿区周边矿业秩序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共查出隐患79条,其中,责令当场整改隐患21条,责令限期整改隐患58条,下达执法文书8份,并对1起涉嫌超深越界和非法开采案件依法移送国土部门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突出表现在:
1、证照不齐或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黄沙坪矿和湘西金矿2家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按规定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黄沙坪矿、锡矿山、康家湾矿3家企业主要负责人更换后未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2、部分企业建设项目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 “三同时”手续。宝山矿新开拓工程和整合矿井的安全设施、锡矿山南矿25中段以下的安全设施都未按规定履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
3、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锡矿山重大危险源无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监控记录、台账无隐患整改落实措施;宝山矿无重大危险源监控台账。
4、事故隐患治理落实不到位。黄沙坪矿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不齐,5、6、8月份无记录;宝山矿安全检查隐患台账不完善,无验收人和验收日期;新田岭钨业二、三矿段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康家湾矿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及副井提升机房点检记录无隐患整改跟踪落实情况。
5、应急救援管理、演练不到位。黄沙坪矿应急预案无演练计划,未组织开展演练工作;康家湾矿应急救援预案无演练计划,无演练记录;锡矿山南矿及采选场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6、局部通风管理问题严重。黄沙坪矿-176中段抽出式通风掘进工作面,风筒出风口安装在巷道进风口位置;宝山矿-110中段独头掘进巷道无风作业,其整合矿井联合锰业井下10中段平巷掘进头局扇风机安装在回风口,风筒距离工作面
7、井巷及采场安全管理混乱。除黄沙坪矿外,其他各矿普遍存在废弃巷道、采场未封闭、无警示牌,安全警示标志不全的问题;宝山矿多处巷道混凝土支护严重开裂;湘西金矿30中段运输巷道部分地段高度只有
8、电机车运输违规现象普遍。除新田岭钨业外,其他矿山电机车普遍无灯、警铃装置;宝山矿和湘西金矿主运输巷道局部架空线高度不足
9、提升系统安全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宝山矿西部采区50至-190中段斜井垂直深度
10、用电管理不符合规程要求。黄沙坪矿、宝山矿、锡矿山和康家湾矿多处采场和掘进作业面照明未按规程要求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其他各矿不同程度存在电缆无标识、闸刀开关用铜丝或其他材料代替保险丝、接线头未绝缘包扎和高压配电房人员进出管理混乱等问题。
11、排水系统不完善。宝山矿井下主排水系统无备用水管;新田岭钨业二矿段395中段排水无备用水管,简易水泵房水泵转动轴没有防护罩,水仓无护栏。
12、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宝山公司新职工只有公司级记录,无工区班组记录,其整合矿井联合锰业存在卷扬工未经培训上岗现象。
13、井口管理存在漏洞。黄沙坪铅锌矿井口管理无出入登记;新田岭钨业二矿段井口无人员出入登记管理制度。
14、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不到位。普遍存在高层领导下井次数少,下井地点不深入、不全面,非相关专业领导下井不能发现问题等问题,一些深部、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面,是领导带班下井的盲点。黄沙坪矿检查时当班领导未下井,领导下井记录签字由陪同人员代替签字;锡矿山南矿及采选厂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无带班领导本人签字;湘西金矿未按规定公示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表和月计划完成情况,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未按月计划完成带班下井任务;康家湾矿未见董事长带班下井记录。
(二)外包队管理问题突出。一是外包队从业人员流动频繁,安全意识淡薄,技术素质低下,普遍未经必要的培训即从事井下作业;二是出具承包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疏于管理,以包代管问题严重,事故频繁发生;三是部分外包队不服从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新田岭钨业二矿段金源工区采掘施工由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公司资质承包,2010年6月5日,外包队员工在曾家坝斜井口负责摘挂钩和倒渣工作,为了推桶方便,竟然违章用石头塞住斜井口的阻车器,先后2次发生跑车,但均没有吸取教训,采取整改措施,导致发生跑车、撞死1人的事故。
(三)周边矿业秩序整治不到位给国有大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黄沙坪矿周边多个企业和个人超深越界或非法进入黄沙坪矿深部进行开采,随意封堵通风巷道,盗采保安矿柱,严重威胁着企业生产安全。
(四)宝山矿资源整合与规定不符。宝山矿整合城郊铅锌矿及联合锰业,没有按“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进行,城郊铅锌矿目前还具有独立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锰业整合前没有相关证照。检查中发现,城郊铅锌矿和联合锰业整合后并未完全纳入宝山矿的统一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非常混乱。
三、整改要求与建议
(一)转变观念,切实提高依法依规办矿的认识。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从凭经验管理转变到依法依规管理的工作思路上来,要进一步加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宣贯工作力度,狠抓习惯性违章行为,盯紧看牢多发、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
(二)加强管理,确保岁末年初生产安全。各企业要按照本次执法检查的要求和标准,举一反三,立即组织本企业其他各生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生产安全。对于隐患排查措施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将重点查处。
(三)把握重点,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本次执法检查情况判断,各企业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外包队管理等三个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要作为下阶段安全管理的重点,同时,各企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
(四)完善制度,加强对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的考核。各集团公司、控股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管理层、不同专业的下井领导分别作出要求;一定时期内,带班下井地点应当覆盖到井下各个作业面;同时,应加强对下井领导的专业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上要求与建议,请认真组织落实。有关落实情况请在2011年2月28日以前书面反馈省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总队。
联系电话:0731-89751280 传真:0731-89751282。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