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节两会”期间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2-01-11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一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遏制事故,特别是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一节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和谐美好的新春佳节,决定在全省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月11日-1月20日
二、检查内容
(一)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生产企业是否存在“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改变工房用途)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居民区内是否存在储存、装卸、转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或相关原材料;
(四)城镇社区是否存在连片经营(如经营一条街)销售烟花爆竹现象;
(五)批发企业、零售户是否存在销售非法产品,零售网点是否存在超量储存;
(六)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标准,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有相关资质、资格证明;
(七)批发、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是否存在非法储存、燃放礼花弹等A级产品;
(八)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不合格产品;
(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业主是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相应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三、检查处理
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要立即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存在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直至消除安全隐患。对非法生产的,要拆除生产设施(包括厂房、生产设备)和供电设施,收缴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该拘留的拘留,该追刑的要追刑,决不姑息。对非法经营的,要没收产品,并依法处罚。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检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由领导带队,各部门参加,开展地毯式安全大检查,要深入企业、社区、乡镇,全面彻底检查。检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确保“一节两会”安全。
(二)协调配合,严打非法。各级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落实责任,严格问责。要重点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发挥社区、村委会的监督作用。在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地区,对重点村、经营场所实行专人监督,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严密监管,全面排查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一经发现就要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对“打非”工作不力的县市区、乡镇领导及有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在大检查期间,省安委办将派出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
请各市州安委办分别于元月17日和2月10日将开展大检查有关情况上报省安委办,以便省安委办及时汇总向省政府汇报。
联系人:黄雪球,联系电话(传真:0731-89751254)
电子邮箱:353465560@qq.com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