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2-04-23 00:00 【字体:

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湘编办发〔201116号)精神,现就职业卫生工作有关职能职责调整公告如下:

一、原由省卫生厅负责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调整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原由省卫生厅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的下列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审查工作调整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一)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在500亿元人民币以下(不含500亿)的建设项目;

(二)由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

(三)跨市州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自201251日起,省卫生厅不再负责受理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申请、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审查申请,请申请单位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3189751296;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51号(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邮编:410007

特此公告。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