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二季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2-07-09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省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 2012年7月5日
全省二季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的通报
现将各市州2012年二季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6月30日,全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企业13644家,其中,长沙市2595家,常德市1293家,永州市1093家,郴州市1130家,株洲市1101家,衡阳市1092家,邵阳市1068家,娄底市830家,怀化市789家,湘西州762家,岳阳市752家,湘潭市568家,益阳市466家,张家界市105家。二季度新申报备案企业201家,注销企业42家。(具体情况见附件1和附件2)。
全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5794家)、采矿业(2926家)、批发和零售业(绝大部分为加油站)(1514家)和其他(2168家)。其中,制造业申报企业主要集中在化工(1667家)、机械(787家)、木材加工业(415家)和石英砂及砖瓦制造业(397家)。采矿业申报企业主要集中在非金属矿采选(1781家),其中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332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督促不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已经颁布实施,明确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规定了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义务。2012年第二季度仅申报了201家企业,申报企业仍然集中在安全生产高危行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申报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依旧不多,说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质量不高。全省填报“其他”行业的企业有2168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未按照要求进行核正。申报内容中缺报、错报项目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实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掌握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状况,自觉做好防范防控工作,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也有助于安全监管部门掌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向政府、社会、劳动者、用人单位等全面宣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二)规范申报内容和申报程序
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原《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作了相应修订,制定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2年版)》。同时,对原有的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经组织对新旧申报系统进行了衔接,原有的注册用户不用重新注册,原有申报系统中用人单位的有关数据仍保留。但由于新旧系统申报内容存在差别,新申报系统中的数据尚不完整,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原有的注册用户按照新的《申报表》完善相关数据,并针对以前申报存在的行业类别不清、填报项目缺项漏项等现象进行规范。
为了方便查询和管理,在申报系统中新增加了镇(街道)一级。区县安监部门进入系统后,进入“增加镇(街道)”,将辖区内所有的乡镇(街道)增加完毕后,进入“指定企业镇(街道)”,将未指定乡镇(街道)的企业尽快实施企业归属指定的乡镇。区县安监部门应督促下属乡镇,尽快注册自己的政府账号。注册后乡镇(街道)可以及时查询到本辖区内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督促尚未申报和申报不规范的用人单位按要求申报、改正,由县级安监部门进行审核。
(三)加强培训工作,加大执法力度
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大力开展相关培训,增强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大对县区级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申报的内容、程序、方式等相关规定,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要加大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而未依法申报、拒不申报或变更申报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强化目标考核,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开展
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5号)要求,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为基础,尽快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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