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2-07-10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5号,可在省局网站下载)转发你们。各地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积极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号)的宣贯工作,认真学习修改后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使用方法,熟悉和掌握申报的内容、程序、方式等相关规定,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严格审查企业填报的内容是否真实和准确。对存在职业病危害而不依法申报的用人单位,要依法开展监管执法。 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可在省局网站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