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常德市桃源县“7.4”客车严重超员事件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2-07-27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日前,省、常德市、桃源县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已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一是对严重超员的当班驾驶人康立辉,由交警部门吊销驾驶执照,顶格罚款2000元。由运管部门依法吊销当班驾驶人康立辉、杜伟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记入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终身不得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责令新国线桃源分公司将上述两名驾驶人辞退。二是由省运管局依法撤销湘J42837客运车辆桃源至广州台山市塔山汽车站的客运班线经营权。责令新国线常德公司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新增客运班线和车辆。三是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新国线桃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熊伟、主管安全和经营的负责人程曙娟、安全员李强分别顶格处罚5000元。四是常德市、桃源县交安委分别组织工作组进驻新国线常德公司和桃源分公司,督促企业理顺股权关系,规范经营方式,切实加强工作整改。五是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负重要领导责任的桃源县公安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储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漆河中队中队长朱建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漆河中队指导员向华明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桃源县交通局副局长、运管处主任漆建平和县运管处客货运管理股股长唐泓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桃源县运管处驾培股副股长张杰(主持工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六是责成桃源县人民政府向常德市人民政府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写出深刻检查。
这是一起发生在全国“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深入推进期间的严重非法载客事件,深刻暴露出个别地区和行业领域“打非治违”流于形式,责任和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到企业、到岗位,存在“上面热、下面冷,政府热、企业冷,打非热、治违冷”等突出问题。一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新国线集团常德运输有限公司桃源分公司完全没有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已有的制度也是形同虚设,企业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不严,致使J42837客运班车驾驶人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仍然顶风作案,严重超员行驶。二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该起事件中驾驶人利欲熏心,为追求经济效益把交通安全、乘客生命、法律法规抛之脑后,违法违章行车且设法逃避监管执法。据查,从2011年1月至今的一年半时间里,湘J42837客运班车有超员20%以上和50%以上、超速70%以上90%以下、在高速公路上下乘客等127条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管缺位。桃源县有关部门对客运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客运源头管理、路面管控、动态监控手段运用不到位,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在当地没有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深刻吸取“7.4”客车严重超员事件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端正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7.4”客车严重超员事件发生在全国、全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性质恶劣,影响很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这起违法行为并没有造成事故不必抓得太厉害”的错误认识,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同志和国家安监总局、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以及国务院安委办现场督办的工作要求上来,认真查清事件的经过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过硬有效的整改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坚决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鉴,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查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查部门联合执法是否形成合力、查“四个一律”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查企业“治违”是否真查真改真治,查非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重处严罚,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各级各部门要在落实县乡“打非”主体责任、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的同时,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大张旗鼓地开展“反三违”主题活动,强化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作业安全规程,真正做到不规范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省直厅局牵头的30个“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工作组要继续深入基层开展明查暗访,指导帮助有关县市区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务求取得真效果。
二、举一反三抓整改,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和“两客一危”车辆大整治。以“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和“两客一危”车辆大整治。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查不进站经营、无证经营、非法载人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以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为重点,联合组织开展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培训大排查,建立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员安全档案,坚决禁止存在安全隐患并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不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车辆、无合法从业证件以及多次严重违规违章的人员参与运营。以客运班线所经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治理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线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做好暴雨和连续降雨等恶劣天气下的公路的巡查和养护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自管自查自纠意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或是发生了较大事故的客运企业,各级有关部门要深入企业开展驻点督导,重点整顿客运车辆承包、挂靠经营,理顺股权结构,规范经营方式,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全员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驾驶人、经理人、安全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交通、交警部门要共同加强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车内视频监控系统的规范应用和监督管理,确保信息互联互通,督促企业落实监管平台专人值守、24小时动态监管和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利用GPS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有效监管和制止营运客货车辆超载、超速、超限、疲劳驾驶和客车站外揽客、倒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车辆上路。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开展“交通安全进千村千校万站万车”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文明交通进街道、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五进”活动,组织警力深入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与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四见面”,利用各种媒体,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弘扬文明交通理念。特别要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使其主动抵制客车超载和驾驶人超速、疲劳驾驶以及乘坐“黑车”。 各级政府和交警、运管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违规违章举报奖励制度,采用短信、电话、微博等形式,拓展和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五、坚持快处重罚,严肃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儆效尤”的原则,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客货运输违法违规企业、驾驶人和有关责任人。对发生严重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货运企业和驾驶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及相关人员给予严厉处罚问责。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建立违法抄告机制,综合利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和坚决纠正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严重违规的驾驶人,要责令企业通过严格管理制度给予辞退处理;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和承包业主,要取消新增班线和参加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资格、暂停直至吊销客车营运资格。对严重违法违规次数排名靠前的企业和驾驶人,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强化社会监督。要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企业、驾驶人的诚信考核档案,并与企业的客运线路发展、车辆购置和更新以及驾驶人的从业资格挂钩。通过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驾驶人以及不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公职人员,使全行业受到教育和警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