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2-09-03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
8月下旬以来,有关省市接连发生多起道路交通、煤矿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竣。8月20日,重庆市合川区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2人死亡; 8月26日,陕西省延安市包茂高速安赛段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36人死亡;同日,四川省广安市发生两车追尾重大事故,12人死亡 ;8月27日,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龙山采石场发生重大炸药爆炸事故,10人死亡;8月29日,四川省攀枝花市肖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截至9月2日23时,已造成45人死亡,尚有1人被困;8月31日,连霍高速公路(三门峡市陕县境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0人死亡;9月2日,江西省萍乡市境内的江西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萍乡矿业集团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14人死亡,尚有1人被困。这些事故虽然发生在兄弟省市,但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和问题,在我省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也大量存在。省委书记周强、省长徐守盛、副省长盛茂林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维护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好转。但是,我省高危产业齐全,安全基础薄弱,当前稳增长面临的一些困难可能导致一些地方和单位放松安全监管,更可能导致部分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放松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地方和行业领域较大、重大事故随时可能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出发,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当前全省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高度警惕,警钟常鸣,警示高悬,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近期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别带队深入各市州开展“稳增长、促和谐”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要求把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作为“稳增长、促和谐”的重要内容,真正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抓紧抓好。各地各部门在积极配合督查的同时,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迅速就本地本行业领域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深入分析和查摆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集中精力加强督查督办,深入一线明查暗访,确保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
近期兄弟省市发生的多起重特大事故,经初步调查,主要存在企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我省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重大事故,主要也是因为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导致。非法违法是当前制约和影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当前正值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力量扎扎实实搞好检查验收。同时,针对前期摸底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县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重拳出击,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违章现象。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要求,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到位,该停产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处罚的坚决给予处罚,该追责的坚决进行问责。对前期已经关闭取缔和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巡查监控,严防死灰复燃,严查停而不整的行为。同时,各地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特别要督促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冶金、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动态监管台帐,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
四、进一步突出重点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切实强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8月28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公安部门要深入持续地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加强路面巡查执法,严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查“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综合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等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速度管控,切实把车辆的速度降下来。要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强凌晨、午后疲劳驾驶多发时段管控,想方设法治理疲劳驾驶隐患。交通部门要对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及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停业一批安全管理混乱的运输企业,停运一批安全性能低下的运输车辆,停驶一批达不到安全营运标准的运输线路,停止一批法制意识淡薄驾驶人从业资格。各级海事部门和各县乡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渡口、码头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客渡船和运砂船签章发航制度,坚决取缔非法渡口、非法渡运、无证经营、非客船载客和非法采砂等行为。
二是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全省已公告停产整顿的216处煤与瓦斯突出的小煤矿,要切实落实责任领导和专人盯守,确保停产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逾期整改不达标或未能实现重组的,要提请地方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关闭。煤炭、煤监部门要对全省所有煤矿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以瓦斯防治、防突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对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抽采不达标、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超深越界开采、探放水措施不落实以及井上井下对照图弄虚作假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一律要求有序退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明确的瓦斯防治利用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先抽后采、不抽不采、不达标不采,努力实现抽采达标和“抽、掘、采”平衡。督促煤矿企业切实加强瓦斯监控和水害防治,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煤矿发生瓦斯超限和透水征兆后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督促煤矿企业负责人认真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巡查,严禁超定员、超能力生产。
三是切实强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冶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认真开展高温季节过后的复产安全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复产;坚决杜绝“四超两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超许可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改变工艺流程)行为,确保安全规范作业。要加强井工开采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非煤矿山的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发生。凡是未实行分台阶开展的露天采石场,一律停产整顿。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泄漏、爆炸、丢失事故发生。要以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施工部位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杜绝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严厉打击非法承包、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格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制度,明确受限空间作业责任制,严禁在没有监护者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大型娱乐场所、大型仓库等消防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和报警、喷淋系统正常有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全面落实冶金、电力、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抽调骨干力量,扎实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违法生产,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及时公告事故调查结果,强化社会警示作用。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治,甚至酿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以儆效尤。
收到此件后请立即送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领导同志阅。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