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3-02-18 00:00 【字体:

各市州和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及《湖南省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116号)的要求,现就2013年度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年支持范围

1、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公共安全重大隐患治理;

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3、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4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建设;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6、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安全科技研究及推广。

其中对市州县重点支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执法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对省属企业重点支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二、申报对象

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需加强体系建设的各级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任务的基地或中心;承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科研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取得资质证书、承担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价、认证任务的省内专门机构;承担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示范、推广的省内注册的合格企业。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市州和省直管县项目由同级安全监管局和财政局组织申报;每个省直管县限报一个项目,同时抄报所在市安全监管局和财政局。

中央在湘单位、省直单位和省属企业项目向省安全监管局和省财政厅直接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安全监管局和财政局。

所有项目申报文件及材料分别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3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省安全监管局对市州和省直管县市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后,连同省本级项目送省财政厅,并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项目审查,确定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及申请表(见附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

3.项目配套资金来源证明及实施方案;

4.申报单位的机构代码或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5.当地安全监管局和财政局联合审查意见。

(二)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同上报,纸质文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照审查意见、申请表、项目配套资金安排及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机构代码或企业法人执照、其他相关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

五、有关要求

各市州和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财政局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科学筛选,严格把关,按时报送。

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 喻成刚   联系电话:0731-89751268

省财政厅联系人   王晓辉   联系电话:0731-85165299

 

附件:湖南省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湖南省安全监管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13217

 

 

 

 

 

 

 

 

 

 

 

湖南省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职务、职称

 

 

上级单位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开始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二、项目支出预算

 

合计

 

 

自筹及配套资金

 

 

申请财政专项资金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安监部门审核意见:

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