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3-06-25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3〕80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安监总局暗查组和中央电视台曝光我省安全生产问题有关情况的通报》(湘安办明电〔2013〕19号)精神,省局决定,全面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这次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的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含停产企业)。要重点突出近期事故多发地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和安全管理混乱的企业,以及长期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未得到根治的企业。
二、切实把握大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共性内容:1.企业合法性;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4.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情况;5. 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6. 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情况;7. 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8.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以及汛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9.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二)各行业重点内容:冶金:包括煤气、氧气等生产、储存、输送及附属设施本质安全,煤气、氧气等使用及其作业安全;炼铁、炼钢过程防高温熔融金属灼烫和爆炸等;烧结皮带输送安全、料仓清堵安全;轧钢防机械伤害、高温辐射;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输工具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对外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劳保用品佩戴使用情况。有色: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涉及的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中毒、窒息、爆炸等是否建立防范制度并落实;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起重、吊运的铜水、铝水等金属重包专用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是否落实;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环节,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相关事故是否建立防范制度并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底吹炉、鼓风炉、热风炉等区域和重大危险部位及区域安全情况。建材: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窑炉事故抢修作业、煤气管道吹扫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煤堆场、煤粉制备系统、煤气发生炉、制氢装置、制氮装置、稀油站等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安全设施和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机械:特种设备是否完好、定期检测是否合格;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限空间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对相关方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涂装作业场所是否规范要求;自动控制系统和连锁装置是否可靠;铸造及其附属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轻工:燃气生产、使用及其作业安全;特种设备是否完好、定期检测是否合格;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轻工专用设备、电器连锁保护是否灵敏有效;有限空间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对相关方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劳保用品佩戴使用情况;消防安全是否符号规定,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纺织:消防安全是否规定要求,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纺织专用设备、电器连锁保护是否灵敏有效;特种设备是否完好、定期检测是否合格;设备、设施是否设置防静电装置;劳保用品佩戴使用情况;危险物品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烟草、商贸:重点消防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安全措施情况;用气、用电安全管理情况;重大隐患整治进展和销号检查情况等。
三、创新方式,分层次抓好检查、自查、互检和抽查各生产经营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具体的大检查方案,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检查,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分别对本辖区内市属及规模以上、区(县市)属及规模以下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省局将分地区分行业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每个地区将至少抽查二家以上企业。市州之间组织互相检查。互检工作在9月上旬展开,各组检查工作时间4天左右,具体检查时间由互查市州之间自行商定。各检查组由市州安全监管局分管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带队,抽调辖区内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管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每组3-4人(互检分组方案见附件)。各地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的总体要求和“分级属地”的原则,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与计划执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餐饮行业燃气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周密部署;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并以暗查为主。重点要对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作业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依规及时下达执法文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恢复生产必须经过验收。
四、有关要求
本次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3〕80号)的文件执行。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及时掌握和总结本辖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动态。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于9月25日前将大检查情况总结上报省局行管处。
(联系电话:0731-89751247,传真:0731-89751264;邮箱wjlyj180@163.com)。
请各市州、县市区安监部门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冶金等工贸企业。
附件: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互检分组安排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