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4-07-22 00:00 【字体:


各市州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470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领会,深入宣传贯彻。《指南》是贯彻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等法规规章的重要文件,对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迅速将文件发到各相关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充分领会《指南》的精神实质,把握其内涵和基本要求,确保《指南》宣贯落实到基层和所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

二、联系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订落实《指南》的具体工作措施。一是要把贯彻落实《指南》作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颁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在制定执法工作计划时予以重点安排,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监管。三是各地要选择本辖区内一到二家有条件的企业作为标杆企业加强培育指导,指导企业带头贯彻实施《指南》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促指导,推进责任落实。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督促和指导,推动企业认真履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指导企业认真按照《指南》逐条对照查找差距,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要重点督促企业按照《指南》明确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产成品记录、储存禁配参考表、出库单、入库单、出库、入库、库存盘点、流向登记单、销售和销售流向定期统计等10种记录台账式样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和台帐,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化管理,各地安监局要及时登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时上报本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颁证季报,并督促本地企业按时上报企业年报,做到上报数据准确、规范。企业不提供年报的,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下级安全监管部门不提供季报、年报,数据存在明显错误,季报、年报缺项较多的,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予以通报或督办。

请各地迅速将《指南》和本文内容传达至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的通知(可通过总局或省局门户网下载)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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