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央在湘企业和省属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5-03-09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中央在湘企业和省属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范围为2012年~2014年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不含煤矿建设项目和海洋石油建设项目)。
请各单位认真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3月25日前报送湖南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35509964@qq.com,联系电话,0731-89751295、89751294(传真)。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调查表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