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导静电设施安全抽检情况通报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6-01-27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安监局,烟花爆竹重点县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导静电设施安全抽检情况的通报》(管三函〔2015〕81)转发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防静电工作力度。2015年,我省下发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静电工作的通知》,9月份委托醴陵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对浏阳等9个重点县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静电设施进行了抽检。从抽检数据分析,检测合格率普遍偏低,存在企业防范静电意识淡薄,涉药工作台、地面等重点部位措施不到位,使用不合格防静电产品或采取不规范安装方式,导致防静电装置形同虚设等问题。请各地进一步加强防静电知识宣传力度,提高静电危害认识,将防静电设施是否合格作为企业复工复产、办理许可的必要条件。
二、对照要求,迅速督促整改2015年国家总局和湖南省局委托抽检发现的问题,消除静电安全隐患。对初检不合格点的企业,县级安监部门要依法下达责令暂时停产和限期整改指令,督促其整改达标。对复检不合格或隐患不合格点的企业,县级安监部门要依法下达责令暂时停产和限期整改指令,督促其整改达标。对复检不合格或隐患严重的企业,县级安监部门要依法立案查处,需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局委托县级安监部门实施暂扣。请市州安监局将整改落实及处罚情况于2016年2月29日前报省局烟花爆竹处。
三、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防静电设施排查和检测。各地安监部门要把防静电纳入日常安全监管的范围,督促企业建设和完善防静电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测和维护保养,杜绝静电积聚引发的安全事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