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6-08-16 00:00 【字体:

各市州安监局:

8月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针对我省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函》(厅函2016254号),在充分肯定我省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严肃指出我省粉尘防爆治理措施针对性不强、可量化工作不多、重点不够突出、调度信息不全面等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文件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工作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甄别粉尘涉爆企业。各地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年版)进行认真甄别,如对普通木材粗加工、金属材料粗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无抛光、打磨工艺,只产生木屑、金属粗屑,形不成粉尘,达不到粉尘爆炸条件,不会引起爆炸的企业,可以不纳入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统计范围。各地可利用省局下拨的工贸行业购买专家服务经费,聘请专家进行认真甄别和判断,准确把握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对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突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要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639)中列出的有关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10项重点问题和隐患,逐条逐项排查,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制定针对性措施;对全省所有金属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和其他行业作业场所30人以上的企业逐一进行核查,采取专家会诊等形式,有效监督企业进行整改和验收;对隐患严重、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取缔关闭。

三、加强工作信息调度。要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粉尘作业场所人数,分级调度企业检查整改情况,完善监管执法台账,实现管理闭环。各地要定期调度金属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和其他作业场所30人以上企业10个重点问题和隐患的检查整改情况,及时掌握和汇总工作进展情况。

四、切实开展专题培训。今年全省各地加大了粉尘防爆培训力度,如省局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对益阳、衡阳、娄底、湘潭等市州进行了专题培训,永州、岳阳、株洲、郴州等地区相继举办了培训班,对基层监管人员、涉爆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效果明显。尚未组织粉尘防爆专题培训的地方,要尽快组织所属地区安全监管人员、有关专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专项整治的能力和水平。

五、及时培育示范企业。请各地认真推荐安全基础条件过硬、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做得较好的企业,省局将集中组织专家力量,在每个重点行业培育2-3个典型示范企业,全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领全省按照相应模式开展工作,推进专项整治取得更大成效。

六、认真组织专项检查。各地要督促企业按照20152月由省安监局发布的《工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进行认真检查,督促企业建立检查台账。对工作不落实,没有对照表的内容进行检查,没有建立检查台账,没有认真进行隐患整改的企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严格执法的措施。省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暗访督查,对不按《检查表》进行检查导致安全隐患仍然突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监管工作不负责任的相关市州、县市安监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请各市州安监局于11月底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告连同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安委办明电201516号文件附件1)和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安监总厅管四201639号文件附件2的内容报送省局工贸处。联系人及电话:黄雪球,0731-89751246;电子邮箱:353465560@qq.com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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