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安监函﹝2016﹞117号)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6-10-14 00:00 【字体:

各安全评价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行为,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全评价机构2015-2016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对象:湖南省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 

  (二)时间安排:2016年10月18日至1130日。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1.资质条件保持情况; 

  2.安全评价业绩; 

  3.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运行情况; 

  4.安全评价报告质量; 

  5.档案资料管理; 

  6.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7.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情况。 

  三、组织实施方式 

  在各安全评价机构自查的基础上,由省安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的考核组,采取现场考核和日常考核的形式,对全省21家安全评价机构进行2015、2016年度考核。现场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运行记录、抽查报告、调阅技术档案和业绩表与被考核、检查机构交流沟通等方式进行;日常考核由省局行政许可办对评价机构日常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运行、安全评价报告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值占该项目的50%。对年度考核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机构,省安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严格按规定核减资质范围或予以淘汰。 

  四、其他事项 

  考核期间,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和廉政纪律要求,严格依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实事求是进行考核评价。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贿赂考核组成员,严禁向考核人员赠送礼品、红包、土特产等。请各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将2015、2016年工作总结、评价机构年度业绩汇总表和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情况表(纸质及电子版)于2016年1018日前报送省安监局规划科技与财务处。有关表格请从省安监局门户网站规财处子站中介监管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苏业炜;联系电话:0731—89751284。 

  电子邮箱:244180678@qq.com。 

  附件: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表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4

湘安监函﹝2016﹞117号文件附件.doc